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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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安全备案
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施工单位:廊坊市城市建筑安装工程二公司监理单位:廊坊金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廊坊市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幸福佳苑小区一期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
承 诺 书 品住房)7#-9#楼、12#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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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_幸福佳苑小区一期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7#-9#楼、12#楼_工程建设过程中,作为建设单位,就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认真落实。
二、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行总承包制,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按标准提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定期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施工单位,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资金。
三、认真履行业主职责,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四、不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违法分包,违法肢解发包工程,不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
五、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尤其是地下管线、高压电缆、煤气输送管线等资料。对施工活动中可能影响的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应组织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六、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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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七、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办法》要求及时组织专家组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确保方案安全可靠。
八、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
安全措施;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关于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九、接到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停工整改的报告
后,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及时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十、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施工现场安全
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一、依法依规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十二、根据本承诺事项制定具体的承诺落实标准。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
受从严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愿接受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法人或其委托的项目负责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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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现就我公司承建_幸福佳苑小区一期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7#-9#楼、12#楼_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并认真落实。按照有关规定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强化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地下管线、地下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采取的保护措施安全可靠,施工过程不得侵害社会公众利益。
四、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生活、生产工具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作业环境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及辅助工程设施使用前按规定验收合格后使用。
五、施工作业前勘查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设专人巡查,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事故隐患及时纠正。对直接影响施工安全的分部分项施工操作工艺或者重大危险部位作业实行旁站监控。
六、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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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用专项防护措施加以防护。
七、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活
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组织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八、保证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
的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作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
九、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组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确保方案安全可靠。施工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
十、施工现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
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十一、依法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保护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直接负责。
十二、市区主干道两侧建筑面积8000㎡以上或工期1
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钢筋、木工加工,混凝土搅拌场,砂、石料堆放场地及大门门外5米内)要采用混凝土硬化。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网络和沉淀池,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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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及雨水经过沉淀后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十三、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
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四、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由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的安装单位进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使用安全技术交底。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及时进行日常和定期的维修保养及检验检查并存档备查。
十五、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
检测、监控;合理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十六、依法依规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十七、根据本承诺事项制定具体的承诺落实标准。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
受从严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愿接受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施工单位法人或其委托的项目负责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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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
现就我单位监理_幸福佳苑小区一期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7#-9#楼、12#楼_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认真落实。
二、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所设监理人员与委托监理合同的服务内容、期限、工程环境、工程规模等因素相适应,满足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当发现勘察、设计文件有不满足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向建设单位提出。
四、认真核查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六、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对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并严格审核。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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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理等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七、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八、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
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做好安全监理的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
管。
十、依法依规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根据本承诺事项制定具体的承诺落实标准。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
受从严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愿接受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监理单位法人或其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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