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湾路道路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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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湾 路 道 路 工 程
建
设
工
作
总
结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一、 工程概况:
福湾路位于福州市南台岛中部,偏南北走向。南起三环湾边互通立交,沿线分别与金洲南路、凤山南路、建新大道相交。终于南二环路。道路全长2510米,宽度50米,双向八车道。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道路、排水、桥梁,配套建设给水管网、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其中双湖互通立交一座及人行地道一座暂缓建设。该工程总投资2888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16915万元。参建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州市勘测院、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二、 工程建设:
1、认真做好工程报建审批等工作
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等报建审批工作:
榕发改基建[2006]180号文件工可立项批复
榕发改基建[2007]48号文件初设批复
规划许可证榕规(2007)市政第00232号
施工许可证榕市政施[2007]041号
工程质量监督委托质监注册第[2007]29号
委托福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进工程质量监督,委托福州市建
筑文明安全监察站进行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监督。
2、维护招投标承包制
随着建设市场的日益完善,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承包方式确定施
工承包单位,通过招投标对于选择队伍,节省工程投资,保证工程质量都起了重要作用。
3、建立完善的工程监督管理机制
在市建设局和上级部门领导下,各参建队伍都加强了对工程的
监督、管理和控制,把学习贯彻国务院27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落实到工程实际管理当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建成,施工单位健全施工质量的三级质检,监理单位监理人员严格按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各个施工部位的施工工序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监理,勘察及设计文件的设计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施工,并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重点部位和构件进行抽查,并加强了对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建设单位认真办理建设程序各项手续。
4、认真做好工程检测试验工作
在工程建设中对道路检测、试验项目均按规定执行,通过审查、
检验、试验,检测报告反应出各项工程施工质量良好,确保了工程安全交付使用权。例如所有桥梁基础均委托福州市建科所进行超声波或动测试验,桥梁委托福州大学结构研究所进行汽车荷载试验等,通过以上的审查、检验、试验,检测报告反应出各项工程施工质量,确保了工程安全交付使用。
5、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福湾路工程自2007年9月施工单位进场,2009年4月开始交地
施工。经过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奋战,已完成福湾路起点K0+132.1至终点K2+510修建任务,完成与建新大道连接段(建新大道桩号K3+430—K3+615.6)185.6米道路修建任务,其中福湾路双湖互通立交一座及人行地道一座暂缓建设。本工程2009年10月竣工,2009年11月初步竣工验收。现施工单位已按期完成各项工程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已竣工总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三、 对工程有关方面的评价:
1、工程勘察评价
福州市勘测院对有关工程能严格地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市政工程勘察规范》及交通部标准《公路桥梁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执行;勘察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施工的要求,对工程设计及施工起指导作用,成果资料与施工情况基本吻合,工程结束后,按照工程勘察质量进行评定,勘察质量合格。
2、工程设计评价
设计单位能履行设计合同,满足招投标及施工对设计文件的需要,施工现场的跟踪服务及设计变更与补充设计等也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图审查合格。
3、工程施工评价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组织安排施工,根据监理评估报告及各种试验检测报告显示各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施工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期达到要求。
4、工程监理评价
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投资三个方面都进行了控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工程监理质量合格。
四、 工程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时间:2010年1月20日。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提交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报告。
(二)书面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竣工验收。
(三)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成立验收组织和专业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情况。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各专业验收小组进行鉴定评阅评分。
5、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成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四)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向市建设局报送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内容:道路、排水、桥梁、给水、路灯、交通设施工程。
(五)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经竣工验收组听取各专业验收小组汇报并进行现场踏看,认为上述工程建设手续完备,施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竣工资料齐全,质量合格。
建设单位同意竣工验收,现提请竣工验收大会通过。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