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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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圣公司“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一通三防”仪器仪表产品的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仪器仪表的精确和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矿井抗灾能力,依据《晋城煤业集团“一通三防”专控产品管理规定》、《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结合晋圣公司各重组整合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晋圣公司所辖整合矿井。
第三条 煤矿“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包括:光学瓦斯检查仪、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氧气检测报警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甲烷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粉尘采样器、各种风表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部室主要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 晋圣公司各整合矿井必须制定本单位各级领导、业务部门及相关人员的“一通三防”仪器仪表责任制。
第六条 晋圣公司各整合矿井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并依照规定建立本单位“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体系,完善“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制度,规范“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一通三防”仪器仪表采购程序要求
第七条 各整合矿井所需购置产品需填写“一通三防”专控产品质量跟踪卡,要填写清楚装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主要用途以及性能要求。跟踪卡经矿通风科长、矿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晋圣公司通风部,经晋圣公司总工程师审签后上报集团公司,通风处审批后转入采购程序。
第八条 根据跟踪卡中集团公司所推介生产厂家进行采购。
第九条 验货程序:“一通三防”仪器仪表专控产品到货后由通风部门参与验收。且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相关证件、资质、使用手册(说明)和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标识要清晰。
2、仪器仪表外观完好无损,开机试验示值准确无误,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3、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由晋煤集团计量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集团公司负责检定的计量器具)
4、“一通三防”仪器仪表专控产品验货合格后,必须送有资质的技术中心进行检定,检定后才可使用。
第四章 “一通三防”仪器仪表配备要求
第十条 公司各重组整合矿井根据井下安全生产实际需要配备充足的安全装置种类和数量。
1、矿井需建立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配足甲烷、风速、压差、
一氧化碳、温度等各类传感器,并有不少于20%的备用量。
2、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应有10%的备用量。
3、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的装备按通风部门瓦检员、测风员、测尘员、管理人员、其它部门需经常使用人员的在册人数配备,并应有不少于10%的备用量。
4、矿井应配备自救器,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配备隔离式自救器,低瓦斯矿井可配备过滤式自救器。自救器数量应按矿井下井总人数配备,备用量应按总量的5%-10%计。
5、隔离式自救器应配备自救器气密检查仪,其数量宜为每200个自救器配1台。过滤式自救器应增配自救器专用称重仪,可配备1--4台。
第十一条 仪器仪表的调校
1、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进行调试、校正一次,每隔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测定设备,每隔7天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
2、仪器检修人员对光学瓦斯检查仪每7天换药一次,半个月校验一次,30天校正气密性一次,对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0.5%、1%、2 %)和空气样进行一次调校,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 仪器仪表的计量检验
1、未经检定的仪器仪表严禁下井使用。
2、光学仪、便携仪、两用仪、风表、矿用粉尘采样器等国家强
制检定仪器仪表必须按周期强制送检,所有模拟量传感器也必须按检定周期强制送检,另外光学仪检定装置、便携仪校正装置、自救器气密性检查仪、天平、压力计、流量计、温度计、等计量装置也应按规定送检。
3、部分安全装置检定内容、检定周期如下:
(1)光学仪:应由具备检定资格的机构定期检定,周期为1年。
(2)便携仪、两用仪:应由具备检定资格的机构定期检定,便携仪检定周期为1年,两用仪检定周期为1年。
(3)粉尘采样器:应由具备检定资格的机构定期检定,周期为1年。
(4)风表:应由具备检定资格的机构定期检定,周期为半年。
(5)自救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
(6)矿用通风参数检测仪:第一次使用前进行检定,以后每1年检定一次,需由具备检定资格的机构进行检定。
(7)仪器经过非正常震动、互换主要元件或对示值有怀疑时,应随时送检。
第五章 仪器仪表的报废
第十三条 凡是属于下列情况的产品要按照设备报废程序进行报废:
1、仪器仪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技术落后、精度低、误差大、不能修复的;
2、使用超过年限的老、旧设备;
3、经计量部门检定不符合计量标准不能修复的产品。
第六章 仪器仪表发放、保养、保管制度
第十四条 为能够完好的使用仪器仪表、保证测量数据准确无误,提出以下要求:
1、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光干式甲烷测定器、发爆器放在仪器发放室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2、对发放室内架上的仪器,要定时清理仪器上的落尘,做到仪器架清洁,仪器上无灰尘。
3、各种仪器收回后,要检查其完好情况,对有损坏的仪器,要记录损坏部位和使用者姓名,并通知维修人员及时检查维修。
4、甲烷检测报警仪收回后,清理仪器表面煤尘,要检查仪器的完好和电压情况,及时放到充电架进行充电,记录充电时间。
5、光干式甲烷测定器收回后,要放在指定待查位置。
6、对发出的仪器,要认真检查其完好情况,不完好的仪器不得发出,并作好发放记录。
7、收回的发爆器,检查接线螺母是否完好,清洁表面煤尘和煤泥。
8、对收回有损坏和不完好的仪器,要放置在待修位置。
9、对各类仪器仪表要严格管理,非专用人员不得使用和摆弄。
10、各类仪器,仪表摆放整齐。
11、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仪器发放室。
附表:“一通三防”常用仪器仪表检定周期
附表:
“一通三防”常用仪器仪表检定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