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督导评估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10
发布时间:2024-11-10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督导评估方案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督导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落实重大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各县(市、区)项目实施 效果,特制订我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督导评估方案。
一、督导内容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此项目要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多方、多人来参与,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管理和执行单位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机构人员的资质能力,服务的数量及质量,档案资料、信息数据的管理等。
(三)项目实施效果。主要包括督导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即对各县(市、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项目工作人员知识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服务对象的满意度90%以上。
二、督导评估机制
(一)承担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质量控制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定期开展质量控制并自查。
(二)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人员,每季度对辖区内所有承担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督导评估。
(三)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人员,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承担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督导评估。
(四)在各级督导评估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要以书面形式反馈,注明整改期限,追踪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结果应用
(一)督导评估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对承担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核拨项目经费的参考依据。同时,也应作为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能继续承担妇幼卫生项目的参考依据。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督导评估方案
(三)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制定和完善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四、督导评估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卫生、财政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督导评估工作组,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