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锯床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4-11-10
发布时间:2024-11-10
版号: 1
文件编号: QF/SC-AQ-035 第 1 / 1 页
带锯床安全操作规范
1,开机前的检查
1) 检查液压油位,低于油标时补加L-HL46号液压油;
2) 检查冷却液位,不够时添加冷却液;
3) 检查减速箱油位,低于油标时补加150号齿轮油;
4) 检果锯条状态、位置、张紧力等是否合适;
5)检查传动皮带张力是否合适,防护罩必须保证完好。
2,安全注意事项
1)禁止带手套开动机床,禁止超负荷(最大扭矩、最大功率、、最大切削力、最大承重等)使用机床。
2)锯床在运转中,不准中途变速,材料要放正、卡紧、卡牢,按材质硬度和锯条质量决定进刀量。主动轮、从动轮防护罩必须安装可靠。
3)机床出现异常噪音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维护机床时,必须在关掉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4)在材料即将锯断时,要加强观察,注意安全操作。
5)工作完毕,切断电源,机器按要求定期做好安检及保养。
传递路线:设备工程师——机加工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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