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灯塔理论”给我国公共物品启示
发布时间:2024-11-10
发布时间:2024-11-10
科斯“灯塔理论”给我国公共物品的启示
摘要: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公共物品的收费困难,多年来,公共物品应该由政府提供还是企业提供一直是一个热议问题。本文从科斯的灯塔理论及科斯所提及的英国灯塔制度出发,结合中国公有物品的现状,探讨结合市场、政府双方两者的力量,并加入监督机制的提供公共物品的新思路。
关键词:灯塔理论;公共物品;市场和政府;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f0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0-01
公共物品具有两大特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决定了公共物品难以收费,因此,传统的经济学家,如穆勒、庇古等人认为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然而,科斯以英国的灯塔制度为例,辩证地论述了公共物品由私人提供的可能性。
现阶段,我国的公共物品大多由政府提供,从这些公共物品中我们看到,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往往会造成无效率和无谓损失。虽然科斯的灯塔理论难以直接使用,但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这一理论仍然能为我国的公共物品提供问题提供一些借鉴。
一、科斯的灯塔理论
灯塔常常被经济学家援引作为其公共物品产权理论的论证。英国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灯塔虽然十分重要,但由于不可能向受益于灯塔的海上船只收取使用费,没有人会出于个人利益的动机而建造灯塔,除非由国家的强制征税给予补偿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