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险业务兼职讲师管理办法
时间: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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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讲师管理
太保寿发〔2009〕247号
关于印发《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寿险兼职讲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公司,总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落实五级制式培训体系,健全个人寿险兼职讲师管理体系,提升兼职讲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兼职讲师的荣誉感与归属感,总公司制定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兼职讲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兼职讲师管理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寿险兼职讲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个人寿险兼职讲师队伍管理,提升兼职讲师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培训力量,为公司业务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个人寿险兼职讲师”是指获得本办法规定的一星级(含)以上资格,且承担个人寿险教学工作的“基本法”系列寿险营销人员。
第二章 管理权限
第三条 总公司负责制定与完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兼职讲师管理办法》,分公司应参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个人寿险兼职讲师队伍,形成培养梯队。
第四条 总公司个人寿险兼职讲师队伍实行总公司、分公司两级管理。具体职能部门为总公司个人业务部、分公司培训部(室)。总公司负责五星级兼职讲师的培养,授权分公司负责四星级(含)以下兼职讲师的培养,星级兼职讲师队伍人数与全司营销人力之比为1:100。
第三章 星级与职责
第五条 本着择优任用的原则,总公司个人寿险兼职讲师星级由低到高依次设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等五级,占比分别为30%、25%、20%、15%、10%。
兼职讲师管理
第六条 个人寿险兼职讲师在满足各职级考核要求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星级对应的职责,具体如下:
(一)一星级兼职讲师:服从分公司统一调度,承担新人岗前培训、代理人资格考试辅导、衔接训练的授课工作,参与分公司阶段性重点工作的推动。
(二)二星级兼职讲师:一星级兼职讲师的所有职责,并承担业务员提升培训的授课工作。
(三)三星级兼职讲师:二星级兼职讲师的所有职责,并承担高级专务和主任职级培训的授课工作。
(四)四星级兼职讲师:三星级兼职讲师的所有职责,并承担资深专务、高级主任、经理职前培训课程授课。
(五)五星级兼职讲师:四星级兼职讲师的所有职责,并服从总公司统一调度,承担经理以上职级培训课程授课,参与总公司个人业务部阶段性重点工作的推动。
第四章 基本条件
第七条 总公司个人寿险星级兼职讲师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为主任及专务以上职级营销人员;
(二)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第五章 星级考核
第八条 考核原则
总公司个人寿险兼职讲师的考核必须以符合相应星级兼职讲师的资历与能力为前提,进行如实考核。考核结果为维持、晋升、降级三种。
兼职讲师管理
第九条 考核周期
总公司个人寿险兼职讲师考核每年进行1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1月起进行考核,次年1月起执行考核结果。
第十条 考核结果
(一)晋升
1、总公司个人寿险兼职讲师达到上一星级兼职讲师的考核规定的,可向相应的兼职讲师评审委员会申请晋升。
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授课的兼职讲师,取消当年度晋级资格。
3、兼职讲师年度内不参加相应星级在岗研修者,不得晋升。
(二)维持
在考核期内,兼职讲师达到本星级兼职讲师的相关考核要求。
(三)退出
有以下情形的,将取消总公司个人寿险兼职讲师资格:
1、连续6个月未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授课;
2、授课过程中有故意误导或严重违反培训要求的行为,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
3、已解除《人身保险个人代理合同》。
第十一条 考核组织
(一)考核组的构成
总公司个人寿险兼职讲师实行两级考核。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对四星级(含)及以下兼职讲师进行考核,分公司应将一至四星级兼职讲师的全部考核结果报总公司;总公司负责五星级兼职讲师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全司公布。
分公司兼职讲师考核组由分公司个险分管总经理、个险部负责
兼职讲师管理
人、培训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为5-7人,常设机构在分公司培训部(室)。
总公司兼职讲师考核组由总公司个人业务部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为7-9人,常设机构在总公司个人业务部。
(二)考核组的主要职责
1、材料审查。
2、讲师资格的认定。总公司对五星级兼职讲师进行资格认定,授权分公司对四星级(含)及以下兼职讲师进行资格认定。
3、分公司兼职讲师考核组于每年初将四星级(含)及以下兼职讲师评定结果报总公司兼职讲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备案。
4、有关兼职讲师资格考核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 考核流程
(一)每年11月,由兼职讲师本人填写《总公司个人寿险兼职讲师考核表》(附件二),经 …… 此处隐藏:1962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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