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等七张表
发布时间:2024-11-08
发布时间:2024-11-08
附件1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
说明:1.本表由公职人员本人填写。2.投资人姓名及与填表人关系指的是填表人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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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公职人员合伙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
注:1.本表由合伙经商办企业人员本人填写;2.投资方式是指投资人以本人、配偶、子女名义投资入股;3.本表格一式三份,所在单位、所在企业和本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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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公职人员承包租赁接受聘任兼职取酬自查登记表
兼职任职本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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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承 诺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甘肃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精神,本人经过认真自查,向组织承诺:没有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没有与他人合资、合伙和参股分红、合伙合作等方式经商办企业;没有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没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并且保证今后也不会发生上述行为,也不会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如有违反,本人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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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上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6
审核人签字: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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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纠正处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4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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