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

发布时间:2024-11-08

浅析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

商业银行是随着近代西方经济社会发展而出现的产物。中国在鸦片战争以前不存在银行等近现代金融机构。中国出现近代化的银行始于鸦片战争之后。

一、起步阶段(1840—1897年)

1.银行业发展概况

(1)第一家近代银行:1847年,英国丽如银行分行——第一家在华设立的

外国银行。

(2)在华外国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的兴起

19世纪后期,在中国活跃着多家外国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形成外商银行

独大的局面。如:汇丰银行、中华汇理银行、法兰西银行、德华银行等等。

(3)传统金融机构与近代金融机构并存。钱庄、票号等类似银行的传统金融机构与在华外国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并存。

2.影响

对中国传统金融业造成巨大冲击,虽是帝国主义在华攫取经济特权和经济利益的工具,但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国银行业的近代化,近代银行经营管理理念开始影响中国金融业。

二、发展、兴起、受冲击及遇危机阶段(1897—1949年)

(一)第一家中国人自办银行的出现

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中国通商银行。

官督商办,官僚资本与商人资本共同入股。

组织管理与营业规则参照外商银行,设立董事会,在全国各地开设分行。

被清王朝朝廷许可发行银两、代收库银、整理币制。不是纯粹的商业银行。

(二)华商银行、外国银行与传统金融机构并存

1.因不适应历史发展,票号已消失。钱庄具有一定的适应性,仍然存在。

2.多家华商银行设立:大清银行设立,中国通商银行转型为纯粹的商业银行。1908年,设立交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均采取官督商办、官僚资本与商人资本

共同入股的形式。众多私营商业银行的设立。

(三)华商银行的兴起和中国银行业的繁荣

1.四大国有银行的形成

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为基本骨架,四大银行为专职

商业银行。四大家族官僚资本控制国有金融业。

2.私营银行的快速成长(1920年—1930年)

民族工业崛起,帝国主义放松对中国的侵略。

私营银行以“北四行”和“南三行”为代表,官商合办银行以“小四行”为

代表。

“北四行”是指1917年成立的金城银行、1915年成立的盐业银行、1921年成立的中南银行和1919年成立的大陆银行,与北洋军阀均有一定的渊源,均以

华北为业务重心,并曾一度开展广泛的协作,合办“四行储蓄会”和“四行准备库”,联合发行钞票。

“南三行”是指1915年成立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1907年成立的浙江兴业银行和1909年成立的浙江实业银行,后两家均为清末浙江地方金融力量组建。

“小四行”为1897年成立的中国通商银行、1908年成立的四明商业储蓄银

行、1919年成立的中国实业银行和1929年成立的中国国货银行。前三家银行由

民族资本经营银行被改组为官商合办银行,由南京国民政府控股。中国国货银行为南京国民政府组建的官商合办银行。

3.苏区银行机构的出现

1932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成立,1934年开始办理存款业务。

(四)中国银行业遭受打击与银行业危机

1.银行业发展遭受打击

抗日战争期间,金融系统濒于崩溃。一部分银行随国民党内迁,另一部分银行留在沦陷区惨淡经营。

2.半殖民地银行机构

1932年—1945年,在日本在东三省设立了一些商业银行,但都是日本帝国

主义在华攫取经济利益的工具。

3.内战期间银行业危机

内战时期,金融领域严重失序,爆发了恶性通货膨胀,1948年国民党废弃法币,发行金圆券,但维持了不到一年金圆券体系也因急剧贬值而崩溃。私营银行、钱庄或者关张倒闭,或者苟延残喘。

三、大一统时代(1949—1979年)

新中国金融是在完全推到旧中国金融的基础上重建起来的,取消了官僚资本主义控制的银行,取消了在华外商银行的特权,禁止外币在华流通,对专业银行、公司合营银行及私营银行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形成了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

服务的大一统金融体制。

(一)银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2—1956年)

“北四行”、“南三行”、“小四行”及一些私人钱庄被组合为统一的“公私合

营银行”,于1955-1956年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储蓄部。

(二)大一统体制的形成

1.中国人民银行的设立:于1948年成立,并在1949年被赋予国家金融产权的唯一代表地位。

2.大一统体制:中国银行被合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设立

与合并。中国人民银行既承担发行人民币、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中央银行职责,又承担统一管理国家金融机构和金融运作的职能,还是开展存款、贷款、汇兑和外汇业务的商业性银行。“大一统”银行体系服务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

(三)新中国金融遭遇挫折

1969年—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成为财政部二级机构,成为”大钱库+出纳员”,新中国金融遭遇重大挫折。

(四)中国人民银行的恢复

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恢复为部级单位,但双重职能未改变。

四、中国银行业的现代化转型时代(1979—2005年)

改革开放之后,“大一统”的计划经济银行体系向现代市场经济银行体系转

型,从1979年开始,到20世纪90年代末才基本完成。2001年,我国加入WTO,承诺逐步开放金融业。现代银行体系必须适应国际化发展,与国外银行有序竞争。因而,我国逐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2005年,我国基本形成了现代银行体系。

(一)专业银行的恢复

1.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的体系中独立出来

2.中国农业银行重新设立

(二)中国人民银行剥离商业银行业务

1.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商业性业务剥离出来,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信贷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2.1984年,成立中国工商银行,继承了中国人民银行原来的商业性业务,成为全国最大的商业银行。

(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型——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时期

1.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开始经营

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业务,从专业政策性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

2.1994年,将金融管理任务、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剥离。

(1)国家开发银行承担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政策性业务。

(2)中国进出口银行承担进出口方面的政策性业务。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农业金融方面的政策性业务。

(4)农村信用社从农业银行体系中分立。

3.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出现

从1987年到1988年,第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

1987年,交通银行成为全国第一家股份制的商业银行。

1988年,招商银行成为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设立,其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

4.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设立

1995年起,部分城市信用社陆续改组为城市商业银行。

2005年起,部分农村信用社陆续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

5.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2004年)

6.银行法制建设: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颁布。

7.现代银行体系的基本形成

基本形成由中国人民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十多家全

国性股份制银行、一百多家城市商业银行、更多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所构成的现代银行体系。

五、银行业改革攻坚时代(2005年至今)

2007-2009年,由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对银行业暴露了银行业存在

的许多问题。因我国银行业受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和保护,银行业受影响较小,

中国银行业发展迅猛,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但中国银行存在着内控机制不健全,公司治理不完善,管理理念较落后等诸多问题。巴塞尔委员会的一系列协议对各国银行业影响深远。我国要改进银行业经营管理模式,适应银行业国际化竞争,

必须进一步提升银行治理水平,必须进一步深化银行业改革。因此,我国银行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对促进银行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从注重经营管理逐步向注重风险管理转型。

1.2005年,《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颁布,“一行三会”金融监管体制形成。

2.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2005年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陆续上市。

3.2004年,颁布实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转化适用巴塞尔协议二的部分内容,使商业银行更加注重资本充足率管理,商业银行管理由日常经营管理向注重风险管理转型。

4.2013年,颁布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转化适用巴塞尔协议三的部分内容。各商业银行更加注重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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