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
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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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h+l/2)<5Ri时,
Sa2≥0.2Ri+0.03(h+l/2)
2)当(h+l/2)≥5Ri时,
Sa2≥0.05Ri+0.06(h+l/2)(4.2.1-5)(4.2.1-4)
式中:Sa2—接闪线至被保护物在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h—接闪线的支柱高度(m);
l—接闪线的水平长度(m)。
7架空接闪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间隔距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但不应小于3m。
1)当(h+l1)<5Ri
时,
[0.4Ri+0.06(h+l1)]
2)当(h+l1)≥5Ri
时,
[0.1Ri+0.12(h+l1)]
式中:Sa2—接闪网至被保护物在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l1—从接闪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支柱的距离(m);
n—从接闪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不同支柱并有同一距离
l1的个数。
8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在3000Ωm以下的地区,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4.2.1-6)(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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