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9)
时间: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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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或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间隔距离(图4.2.1),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但不得小于3
m。
图4.2.1防雷装置至被保护物的间隔距离
1—被保护建筑物;2—金属管道
1)地上部分:
当hx<5Ri时:Sa1≥0.4(Ri+0.1hx)
当hx≥5Ri时:Sa1≥0.1(Ri+hx)
2)地下部分:
Se1≥0.4Ri
式中:Sa1—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Se1—地中的间隔距离(m);
Ri—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网支柱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
阻(Ω);
hx—被保护建筑物或计算点的高度(m)。
6架空接闪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间隔距离(图4.2.1),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但不应小于3m。
(4.2.1-1)(4.2.1-2)(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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