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发布时间:2024-11-08
发布时间:2024-11-08
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对医院控烟工作的重视及参与,推动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无烟科室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考核内容
科内成员人人知晓创建无烟单位工作;
科内医务人员基本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戒烟技巧;
禁烟区域内无人吸烟;
禁烟区域内无烟具(包括自制简易烟缸等);
告知并劝说外来人员在院内不吸烟有成效,禁烟区域内无烟蒂。
二、考核办法
控烟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科室巡视,在巡视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予以处理: 提问科室人员控烟知识,回答正确率未达60%,每人扣1分; 禁烟区域内所在负责科室工作人员吸烟,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并扣3分;发现三次以上,该科室不能评为无烟科室;
禁烟区域内非工作人员吸烟,每人次扣所在负责科室1分;有烟具的,除没收烟具外,扣所在负责科室3分;
禁烟区域内非工作人员吸烟每人每次扣所在负责科室1分,每发现1枚烟蒂扣所在负责科室0.1分;
累计扣分达到25分,该科室不能评为无烟科室。
凡出现集体吸烟的科室,扣除该科室当月奖金。
在大型设备、精密仪器的科室内吸烟者,违者一次罚款500元。出现火灾及重大事故者,一切责任、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发现有正在吸烟的外来人员,本医院职工有劝阻的权利和义务,对此现象视而不见的其所在责任科室一次罚款50元。
对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工作的医务工作者,医院定期评选先进个人,给予物质及精神奖励,并作为年终评选医院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必要条件。 、 积极参与医院控烟宣传,对提供有价值信息及宣传标语者,医院给予奖励。 、 凡坚定意志戒烟半年以上者,控烟小组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