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威集团第三季度季报(7)
时间:202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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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威集团第三季度季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重组于2014年9月实施完毕,本次重组构成反向购买,购买日确定为2014年9月30日,按相关准则的规定,本公司按反向购买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原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上被购买方)2014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范围。上述项目变动具体原因如下:
1) 货币资金变动主要系本次重组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及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威”)发行私募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所致。
2)应收票据变动主要系本次重组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变动主要系乌克兰项目收回销售货款。
4)预付账款变动主要系北京信威预付市场开拓支出。
5) 其他应收款变动主要系北京信威上一对账周期未确认的市场开发费本期转入预付款。
6) 存货变动主要系重组合并范围调整导致增加及北京信威备货。
7)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主要系本次重组合并范围调整增加及支付保函保证金所致。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主要系北京信威增加对金华融信投资所致。
9)长期股权投资变动主要系本次重组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0)投资性房地产变动主要系本次重组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1)固定资产变动主要系本次重组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2)开发支出变动系本次重组合并范围增加及本期新增研发资本化项目所致。
13)商誉变动主要系本次重组构成反向购买而确认商誉。
14) 长期待摊费用变动主要系本次重组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5) 短期借款变动主要为北京信威借款增加所致。
16) 应付账款变动主要系本次重组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7)预收账款变动主要系本次重组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8)应付职工薪酬变动主要系本次重组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9) 应交税费变动主要系缴纳税款所致。
20) 其他应付款变动主要系北京信威自关联方借款所致。
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主要系北京信威支付已发行的到期债券本金所致。
22) 应付债券变动主要系北京信威发行私募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所致。
23) 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主要系本次重组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4)股本变动主要系本次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致。
25) 资本公积变动主要系本次购买资产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产生的股本溢价及北京信威在股权过户中自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所致。
26)营业收入变动主要系北京信威上年同期乌克兰项目完成交付,实现收入。本年执行的项目尚未完成,暂无法确认收入。
27)营业成本变动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从而成本降低所致。
28)管理费用变动主要系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29) 财务费用变动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30)资产减值损失变动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收回而冲减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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