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区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6)
时间: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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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计算含底层车库建筑的容积率指标时,层高小于2.2米的底层车库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由于相关规范的净高要求等因素影响,车库层高不大于2.45米,车库建筑面积也不计入容积率。
8、底层架空层建筑层高须大于3.0米,其架空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但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应按建筑面积计算等相关规定计算面积并纳入容积率指标。架空部分应满足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如作为停车空间等利用应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中间层不宜设置架空层,架空层应计入建筑层次。
9、办公、普通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公共部分及屋顶,特殊用途的大型商业用房,工业建筑、影剧院、大型会议厅、体育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类建筑暂不按本办法计算容积率,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
10、新建的地上三层及以上独立公共停车库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11、住宅建筑顶部采用坡屋面,坡屋面的排水坡度不得大于1:2.5.设计不利用的坡屋面不得开设窗洞、门洞、上人孔。其檐口高度不得高于0.6米。设计利用的坡屋面空间按照相关规范设计并计算建筑面积纳入容积率。因建筑造型设计不利用的坡屋顶屋脊高度不得大于2.5米。
12、窗台比相近室内楼、地面高出0.45米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不大于0.45米窗台高度的飘窗应按其全部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纳入容积率指标。飘窗凸出外墙宽度不得大于0.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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