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诚信企业评定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5-07-05
时间:2025-07-05
文件
铜川市诚信企业评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铜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监管体系,探索依法监管和以德监管相统一的途径,培育诚信企业,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诚信铜川”建设为重点,通过评定“铜川市诚信企业”,树立诚信典型,引导和规范企业守信经营,总结适合我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法和途径,为优化铜川市信用环境奠定基础。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铜川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级各类企业法人机构。
第四条 诚信企业的评定,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评定过程严格遵守程序,不搞地区和行业间的平衡,不搞名额分配。
第五条 诚信企业调查、评定等工作,由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经委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 评定标准
第六条 诚信企业含义如下:企业管理组织架构适合其经营规模,有基本的信用管理体系及信用管理制度,总体财务状况表现良好,企业对待利益相关人(上级主管单位或与企业经营有关的政府职能机构、股东、员工、供应商、客户等)方面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七条 诚信企业标准:
(一) 按合约规定及时归还银行本金和利息,按借款担保合同,切实履行担保责任,无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无逃汇、套汇、骗汇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