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发布时间:2024-11-08
发布时间:2024-11-08
编号: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 法 申
人代表
请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
关各一份;
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办报告(筹设报告)、职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所选用的教材;学校章程、理事会人员名单、学校有效资产证明、学校校长、教员、财务人员资格证明等;
3、个人申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人社部门填写;
4、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5、本表一律由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申请单位(个人) 详 细 联 系 地 电 址 话 申 培训对象 培训规模 培训形式 培训工种或专业 电焊工 电工 培训目标 初级 培训时限 15 天 所选用教材 请 内 邮政编码 容
培 训 工 种 或 专 业
人 教职工总数 姓名 管 理 人 员 姓名 专 业 理 论 课 教 师 文化程度 职务
员
情
况 兼职教师: 管理人员: 专(兼)职
专职教师:
职称(等级)
文化程度
职称(等级)
教龄(专 业工龄)
承担课程
专(兼)职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培 场 形式 地 情 自有 况 租用 培 训 仪 器 设 备 实 习 设 备 设 施
训 场
地 及 设 施 教室 实习场地 工位数
总使用面积
办 学 经 费 来 源 办 学 管 理 制 度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自筹资金
年
印 章 月 日
人社 行政 部门 审批 意见 年 机 构 名 称 许可证编号 有 效 期 备 注
印 月
章 日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