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方案(6)
时间:2025-02-26
时间:2025-02-26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方案
沙区人民医院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与相关律师事务所、商业保险、医学会等部门组成。由律师事务所派专业律师负责组织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并会同医学会、商业保险一起处理纠纷问题。其优势在于医疗、法律、赔偿等方面的专业性、及时性、客观性。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在纠纷的处理中得不到患方的认同与理解,“医闹”的行为时有发生。而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存在利益关系方,商业保险部门存在赔偿机制的不确定性,这些均增加了医疗纠纷处理的难度,使医患关系矛盾加剧,医院的医疗工作受到影响,社会责任得不到体现,使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受阻。
根据以上情况分析,对由地方政府主导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是建设法制社会、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同时,也要看到第三方调解归根到底依然只是治标,真正解决医疗纠纷的“治本”之策是医疗机构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和患者的沟通,在起点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调解委员会也应将处理纠纷时发现的医疗隐患及时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告知医院,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以上就是目前沙坪坝区卫生系统在组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中存在问题与现状,急需地方政府及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理解,以便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组建工作顺利开展。
沙坪坝区人民医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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