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06
发布时间:2024-11-06
安全标准化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确定:
根据风险评价和危险有害程度,由风险评价小组提出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名单,经环安部初审后,报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环安部制订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监控制度,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
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领导干部定点承包责任制。形成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落实联系人的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4、建立公司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及班组监控机制,形成三级管理网络,明确各级职能、各专业的安全监控职责,并认真执行。
二、领导干部的监管职责
1、领导干部对所承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
2、承包监管职责:
①指导承包部位实现安全生产;
②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与执行;
③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④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⑤督促隐患项目的整改。
3、承包人应每月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点承包人的考核
1、公司环安部应制定领导干部定点承包考核表,每季度对领导干部承包到位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在公司橱窗内公布,以示职工监督。
四、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
安全标准化
1、职能部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公司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检查。
2、环安部应编制公司已确定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
3、根据检查表的内容,由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逐项检查,并形成记录。
4、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承包该点的领导干部报告。
五、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1、编制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根据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
2、每半年进行一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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