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小学物品采购制度
时间:2025-04-22
时间:2025-04-22
丹江小学物品采购制度(试行)
为了认真地贯彻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搞好学校财务预算工作,使学校物品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特拟定以下物品采购制度。
一、采购工作遵循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 3、批量采购,节约、实用的原则。 4、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原则。 二、采购工作程序:
500元以下: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分管副校长确认签字→总务处采购→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500—1000元: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校长、分管副校长确认签字→总务处采购→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1000—5000元: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分管副校长组织行政班子讨论→总务处实施→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5000—10000元: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校长组织校务会成员讨论→总务处实施→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10000元以上: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工会组织教代会成员讨论→总务处实施→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三、采购工作注意事项:
1、采购工作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主任负责实施,但应主动听取使用部门及其他教师的意见。
2、采购物品数量、价格,原则上不能突破请购单的上报预算。
3、对图书资料、电子类产品、电器设备等的购置,应请教行内人员后再组织采购,以保证物品的质量。
4、采购物品金额在500—1000元的,应由学校指派1人以上随同总务主任进行采购、签字;金额在1000—5000元的,应由学校1名以上工会成员随同总务主任采购;金额在5000—10000元的,应由工会成员、学校班子各1名以上随同采购;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应由工会成员、学校班子、教代会成员各1名以上随同采购。
雷山县丹江小学 2012年8月25日
丹江小学物品请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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