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xf489试论卓菲娅丽莎音乐美学理论
发布时间: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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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卓菲娅丽莎音乐美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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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键词 .............................................................. 3
引 言 ............................................................... 3
一、卓菲娅丽莎的音乐美学研究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卓菲娅丽莎对音乐内容的理解 ...................................... 3
(一)音乐对歌曲主题加以补充 ........................................ 3
(二)非标题音乐作品主题范围具有概括性 .............................. 3
三、音乐对现实的反映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通过乐音的组合结构反映现实运动 ................................ 3
(二)通过乐音与声音的相似性反映现实运动 ............................ 3
(三)音乐在反映现实方式上的特殊性 .................................. 3
四、音乐作为上层建筑的特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结束语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考文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卓菲娅丽莎是二十世纪在国际上知名度极高的波兰音乐理论学家,更是音乐理论界屈指可数的优秀女性学者之一。卓菲娅丽莎将自己一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于音乐美学、电影音乐等与音乐息息相关的领域的研究。它的研究取得了许多令人可喜的成果,尤其是在音乐美学领域,她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其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卓菲娅丽莎一生出版了数量相当可观的音乐理论著作,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音乐美学著作《音乐美学问题》和《音乐美学新稿》等先后被译成中文及多国语言。基于此,本文从卓菲娅丽莎的音乐美学理论入手,通过对卓菲娅丽莎的音乐美学理论进行详细介绍与分析,重点突出卓菲娅丽莎的音乐美学思想和原理,并提出我们必须着重解读卓菲娅丽莎的音乐美学理论中具有现实意义和启发性的观点及其产生的问题和相关对策,从对比中反思如何更好地为国内音乐美学的研究提供更多的资料研究和理论参考以及如何更好地推动国内音乐美学理论健康稳步的发展。
关键词
卓菲娅丽莎;音乐美学;解决方法
音乐是语言的灵魂和本质,是“言之不足而后嗟叹之”的衍生品,它超越语言的束缚,反对文字的过度解释。音乐之所以是艺术组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人类精神的伟大创造,根本原因在于音乐积淀了几千年来众多民族和无数个人文化智慧的结晶与创造才能。而从卓菲娅丽莎所提及和研究的音乐美学基本问题的分析之中我们可以发现,其研究视角摆脱了传统视角的束缚,创新地提出了许多新颖的角度和音乐美学理论。因此,如果对她的音乐美学理论著作加以分析和研究,定能为我们提供许多更开阔的理论研究视角和理论知识。
一、卓菲娅丽莎的音乐美学研究概况
卓菲娅丽莎音乐美学研究理论著作极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理论研究著作分别是《论音乐的特殊性》、《音乐美学问题》和《音乐美学新稿》,从这三本音乐美学理论研究著作来看,她对音乐美学研究的侧重点主要在于对音乐的价值和音乐传统等方面,但又不局限于此,与此同时卓菲娅丽莎对音乐美学的研究还涉及到了对音乐美学中一些本质问题的分析和探讨。例如对音乐中的非音乐因素这一音乐美学中的基本问题,卓菲娅丽莎认为艺术的内容与形式两者的关系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更不是有你没我、有我没你的互相排斥的关系,而是
辩证统一、相互依存的关系,两者既联系紧密又相互渗透。相同的内容不仅可以表现在相同的形式中,更可以在不同的形式中表现出来,与此同时,相似的形式中不同的内容也可以同时存在与共同被包含,形式的变化由内容的变化所决定。
而对于音乐作品的本质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卓菲娅丽莎首先对音乐作品概念的本质与含义做了系统的归纳和分类。她指出我们能够将某种音乐称为“音乐作品”,则其中必须包含某些共同的特征。例如首先最主要的特征是每一部音乐作品都必须是原创,反对模仿与抄袭,每一部音乐作品都必须是个性鲜明、独一无二的客体,与此同时又应该属于同种音乐体裁和艺术风格的某个类别的组成成分。还有就是例如“音乐作品”不应该是残缺不全,应是完整个体,有其特殊的完整性。通过对“音乐作品”基本概念和本质内涵的界定和分类,卓菲娅丽莎对民间音乐和先锋派音乐等进行了科学系统的研究和分析,她认为先锋派音乐中的“拼贴音乐”在一定程度上无法真正体现音乐作品的完整性和统一性,改变了作品的真正内涵和本质意义。
二、卓菲娅丽莎对音乐内容的理解
(一)音乐对歌曲主题加以补充
卓菲娅丽莎对音乐内容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和阐述,其中在其著作《论音乐的特殊性》一书中有一段话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卓菲
娅丽莎对音乐内容的观点。“歌曲的主题是通过歌词来体现的,而音乐则以自己的方式对之进行强调,扩展和补充。”接着卓菲娅丽莎用舒曼的《妇女的爱情与生活》这一例子对其观点加以补充和支持。卓菲娅丽莎认为《妇女的爱情与生活》这一作品的主题是一个女性的爱情故事,而从音乐作品内容这一角度来看正是作品主题不断发展变化的不同阶段,而音乐则从情感方面这一角度对该内容加以说明和强调。卓菲娅丽莎在这段话里还说到,音乐歌词将音乐的内容更加具体更加形象地展示出来,而音乐内容如果没有音乐从情感这一角度加以体现,其表现效果将会大打折扣。
由此我们能够看出,卓菲娅丽莎将音乐内容与其他艺术形式的内容高度结合,而不只是从音乐本身出发,她更多地是将音乐内容通过其他艺术形式表现出来。自然音乐内容的表现形式较为多样也较复杂,它是其他形式艺术的延伸和加强。这是卓菲娅丽莎对明显带有音乐属性的综合艺术中的音乐内容所进行的分析与诠释。
(二)非标题音乐作品主题范围具有概括性
在纯器乐的音乐作品中,卓菲娅丽莎认为:“内容因素却具有颇不相同的体现方式。”首先,在标题性作品的包含范围中,对非音乐因素的关系不止一种类型。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是具有主体性的标题,而另外一种则是具有情节性的标题。在此类作品中,文学主题进一步的发展和变化同时具有情节性和内容性,而该类发展是通过对新主题
加以引进和分析以及对原来的主题加以特殊改造才得以完成。而在非标题音乐作品中,其主题范围应是具有较强概括性而非过于具体,更不存在主题的具体化和音乐内容的进一步发展和延伸。卓菲娅丽莎的这个观点与汉斯立克对于该问题的看法基本类似。
三、音乐对现实的反映方式
(一)通过乐音的组合结构反映现实运动
卓菲娅丽莎在其《论音乐的特殊性》和《音乐美学问题》两部著作中对音乐反映现实的方式进行了阐述。她认为音乐完全能够对现实加以反映。第一种方式就是通过乐音的运动及其组合结构对现实中的运动加以表达。卓菲娅丽莎指出能给人带来一种运动的感官体验,这是因为音乐在人们面前的展现形式就是一系列的高低起伏和发展变化,这是一种运动的感觉。音乐的固有属性例如节奏和旋律等因素使听众能够更加具体地感知这种音的运动变化。卓菲娅丽莎在《论音乐的特殊性》一书中曾举过有关的例子,肖邦《C小调练习曲》中左手从低音区开始的十六分音符的快速弹奏和快速运动,加上右手瞬间爆发式的弹奏,向听众呈现出一种情绪起伏较大或者勇于抗战的形象,所有的听众都不可能将其理解为愉悦的心情或是儿童天真无邪的微笑等形象。用卓菲娅丽莎的原话说就是“这种反映是在音乐作品中捕捉住和表达出被反映的客体的某些特征,也即该客体的运动形式。”
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也更加充分地证明了音乐能够对运动加以反映的特殊属性。
(二)通过乐音与声音的相似性反映现实运动
音乐作品所描写的范畴十分广泛,例如在现实生活中所涉及的范畴便有鸟类的鸣叫和泉水叮咚等代表大自然的声音。音乐作品将这些声音以不同的乐器和乐音形式向人们展现出来,但是卓菲娅丽莎认为我们所举的例子不论是雨水的哗哗声还是森林的喧嚣声,这些音响结构描写性的功能,都是长期“依靠着存在于被反映的现象形象和反映它的音乐动机之间的这种亲缘关系才形成的。”这种特殊的亲缘关系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一种“相似性”,这种相似性以对一种对象的模仿为基础和出发点。例如在贝多芬作品《第六交响曲“田园”》中所描述的溪水声和鸟叫声。但是这类模仿并不是单纯的抄袭或重复,而是富有创造力的再现。
(三)音乐在反映现实方式上的特殊性
乐音作为音乐物质材料的一种,其本身具有非具象性等各类特征,这样便使得音乐内容本身在包含确定因素的同时也包含有各类不确定因素。卓菲娅丽莎将音乐本身所具有的这类特殊属性与其他艺术种类进行比较之后发现:电影和戏剧等都能够准确地向观众传达出各种
明确含义,原因之一就是这些艺术形式能够将客观对象进行真实化和具体化。不止如此,卓菲娅丽莎还认为音乐虽然能够将感情准确生动地传达出来,但在具体解释这些感情真正产生的来源和依据等这一方面有所欠缺。这个事实,正是音乐在反映现实方式上的局限性和特殊性。而作曲家在创造音乐作品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会带上个人主观色彩,因此音乐作品就成了作曲家和听众之间交流感情的方式与渠道。但作曲家的思想感情也无法被听众准确无误地完全感知到,因此卓菲娅丽莎总结出这样一个结论:“在音乐作品中,我们则可以得到客体(不明确的、不完全的、不具体的)和主体的(感情)的现实反映。”
四、音乐作为上层建筑的特点
关于音乐作为上层建筑具有哪些特点这一问题,卓菲娅丽莎总结了以下特点。首先,音乐作为一种客观形态存在具有可持续性。即使在社会形态不断变革或逐渐消亡的背景条件下,音乐作品仍然存在,不会随着社会形态变化或消失,但是会丧失它在某一阶段的意义。即使是这样,音乐还是一种观念形态现象,并且随着新时期的改变逐渐变更自己的社会功能,从而转化为一种社会意识。第二点就是音乐作品社会地位的可变换性,也称作可回归性。卓菲娅丽莎的观点是音乐作品或者是任何一种艺术作品成为上层建筑的过程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不断动态发展。在最初时期,艺术作品可能会显露一些上层建筑的特殊属性,然而随着社会不断的向前发展,该艺术作品可能会逐渐
成为具有典型意义和具有代表性的上层建筑现象,将自身的积极功能发挥出来。而到了最后阶段,艺术作品也可能逐渐过时,不再符合流行趋势,也不再符合上层建筑的定义和标准,转而成为一种文化传统存在。音乐作品也是这样,符合这样的动态发展过程。
结束语
在卓菲娅丽莎看来,音乐早已不再只局限于艺术的范畴,而是被提升到了文化形态的层面,她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音乐美学研究的理论基础,因此我们可以体会到一种社会学视角的渗透,卓菲娅丽莎的音乐美学理论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音乐的社会内涵和人文意义。在当今社会之中,各类音乐现象与新兴艺术令人眼花缭乱,这就更需要我们以一种客观的态度来对之进行包容和支持,而卓菲娅丽莎恰好为我们树立了这样一种榜样,从而使我们能更好地对其进行研究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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