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邀 请 - 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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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北京市“读书益民”工程益民书屋图书采购项目邀标书
一、邀标内容
1. 邀标200个书屋,分为3类:农村书屋、建筑工地书屋、农村中小学书屋。
2.购书要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基本要求
1. 供应商提供图书的必须是正版图书,一旦发现有盗版图书,供方负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同时我局将追究供应方的责任,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 供应商应负责对因错发、缺损、缺页、装订、印刷等质量问题的图书进行无条件调换。
3.供应商应根据不同地点、不同主题的书屋有针对性地提供各种图书的样书和目录,由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
4.供应商应当为“益民书屋”免费提供编目、上架、送货等服务。
5.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如有服务质量下降,不履行服务承诺,我局有权调整采购额度直至终止合同。
6.供应商要根据“读书益民”工程的活动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图书的配送工作。
7.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与我局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违法经济活动。
8.投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
三、投标条件
1. 投标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
2. 投标单位要求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资质预审时出示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单位应具有图书批发资格。
4.各投标单位须仔细阅读本邀标书要求,了解有关的邀标规定,承担邀标书对投标单位的各项约束与责任。凡不符合本邀标各项要求的标书,均认定为无效标书。
5 . 供应商对三类书屋分别编制标书并附带选配书目。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同时加盖骑缝章。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交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达“读书益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电话、电报、传真的投标概不接受。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邀标人,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
1、 评标依据:
投标单位的报价、优惠承诺、 供书质量、服务承诺、 实力、信誉等多项因素加以综合评议,最优的价格、最佳的质量、最好的服务等是决定中标与否的重要依据。
2、 评标办法:
按书目明细进行折扣报价,或按总价折扣进行报价。按总报价、配书质量、服务承诺、履约能力等进行评定。
3 、评标结果的确定:中标单位经专家委员会投票决定。
六、中标通知
1. 由“读书益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
2. 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3.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变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即可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