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发布时间:2024-11-06
发布时间:2024-11-06
吴忠市左营中心村保障性住房2#3#6#楼工程
重
大
危
险
源
控
制
措
施
吴忠市建筑工程公司
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一、危险源管理规定
危险源的控制重点为日常管理工作,为了确保危险源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交接班制度、检查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根据各危险源的等级,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定期检查。并且作业人员必须每天自查外,每月必须由安全员参加危险源的检查。
3.危险源的检查必须编制检查表,并且要对照检查表逐条逐项,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检查,并作记录。
4.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要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贯彻执行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搞好安全值班、交接班,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安全检查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所有活动均应按要求认真做好记录。
5.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整改,作好记录,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6.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工作。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工作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安全档案和设置安全标志牌。
7.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救援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对预案进行培训、教育、演练。
8.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应对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制定考核标准,并力求量化,划分等级。
二、危险源控制措施
1.项目负责人组织定期对各施工机具等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
2.安全员组织起重人员定期对塔吊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塔吊钢丝绳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查,应有备用钢丝绳,以确保生产安全;
4.物品吊运过程中需鸣禁钟,提醒吊运区域施工人员离开;
5.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便携式灭火器,并对施工人员进行灭火器使用知识的培训;
6.所有管理、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培训、教育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
7.施工现场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须知牌;
8.施工场地必须保持通畅的安全通道。
三、一般规定和要求
为能有效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必须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
体措施有:
1.定岗定员,责任到人。对危险源的控制,要定岗,具体到人,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对危险源的监控。
2.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全体员工的义务,根据各自的职能分配做好,并且配合监控人员做好控制工作。
3.定期组织检查、培训和学习,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组织,其他各班组参与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培训和学习。提高发现危险源的潜在危险的水平和能力。
4.对全体职工进行一般性生产事故的常识教育。
四、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的预防及控制措施
(一)塔式起重机
1、塔式起重机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购或者租用的塔式起重机。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
(1)塔吊不能做任何动作。
(2)按照抢险方案,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加固,或用连接方法将塔吊结构与其它物体联接,防止塔吊倾翻和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意外。
(3)用2—3台适量吨位起重机,一台锁起重臂,一台锁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时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变化而造成倾翻。
(4)按抢险方案规定的顺序,将起重臂或平衡臂连接件中变形的连接件取下,用气焊割开,用起重机将臂杆取下;
(5)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将塔吊拆除,遇变形结构用汽焊割开。
3、塔吊倾翻
(1)采取焊接、连接方法,在不破坏失稳受力情况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险情发展。
(2)选用适量吨位起重机按照抢险方案将塔吊拆除,变形部件用气焊割开或调整。
4、锚固系统险情
(1)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建筑物,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2)将塔吊锚固系统加固;
(3)如需更换锚固系统部件,先将塔机降至规定高度后,再行更换部件。
5、塔身结构变形
(1)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变形部位,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2)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变形或断裂、开焊部位加固。
(3)落塔更换损坏结构。
(二)、起重吊装作业
1、防止高空坠落
(1)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2)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4)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2、防止物体打击
(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
行下步吊装。
(5)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吊装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3、防止起重机倾翻
(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
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9) 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10)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4、防止吊装结构失稳
(1)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或颠倒工艺程序安装结构构件。
(2)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始可卸钩,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拉(撑)固。
(3)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置,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5、防止触电
(1)吊装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他类型起重机及钢井架,应有避雷防触电设备,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地极电阻摇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