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时间:2025-01-11
时间:2025-01-11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杨 光 张泽超
山西大学管理学院 太原 030006
[摘要]由于电子商务可以克服传统的商贸活动中普遍存在的费用高、处理速度慢、信息不对称、地域局限等缺点,近几年 发展非常迅速。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电子商务这种商贸方式,相应的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了这种消费方式,网上购物成 为新消费方式的热点。同时,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与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的冲突,需要对电子商务 中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加以认真的研究。
[关键词] 电子商务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
[分类号] D913
1 引 言
从广义上来讲,知识产权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但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主要包括版权(在我国叫著作权)、专利权、 商标权等。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导致了数据信息共享的强烈需求,并发生了与知识产权固有特性的冲突。知识 产权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具有“专有性” ,而网络上的信息则是公开的、公用的,很难受到严格的控制。 “地域性”是知识 产权的又一特点,而网络传输的特点则是“无国界性” 。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这些相反的特性导致了两者间的矛盾和冲突。 目前为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世界大多数国家主张通过缔结国际公约来进一步强化对知识产权 “专有性”的保护。在知识 经济中,强化知识产权专有性和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国际“一体化”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潮流,这对世界发展中国家是一个 重大的挑战。
2 电子商务的概念及特点
2.1 电子商务的概念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销售和流通等活动,它不仅指基于因特网上的 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 查询、采购、产品展示、订购到出口、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
从贸易活动的角度分析,电子商务可以在多个环节实现,由此也可以将电子商务分为两个层次,较低层次的电子商务如 电子商情、电子贸易、电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级的电子商务应该是利用Internet网络能够进行全部的贸易活动, 即在网上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实现,也就是说,从寻找客户开始,一直到洽谈、订货、在线付(收) 款、开具电子发票以至到电子报关、电子纳税等通过Internet一气呵成。
要实现完整的电子商务还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买家、卖家外,还要有银行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认证机构、配送 中心等机构的加入才行。由于参与电子商务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谋面的,因此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物理世界商务活 动的翻版,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等条件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2.2 电子商务的特点
与传统商务方式相比,电子商务具有三个特点:
2.2.1 无国界性 因特网是开放性的,易于访问,没有出、入境限制,缩短了供需双方的距离。通过超级链接、搜索引擎等 信息导航手段即可掌握大量信息,人们不必亲临现场,便可进行价格、服务谈判,完成某些交易过程。
2.2.2 虚拟性 电子商务活动中,企业经营使用的场所、机构、人员都可“虚拟化”。企业申请一个网址后,就可以利用它 来宣传自己的产品,接受定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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