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的缺失

发布时间:2024-11-04

论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的缺失

摘要: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毋庸置疑,记者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传递公平与正义,揭露社会的阴暗面,被人们称为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然而近年来,却发生了不少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的事情,比如2003年山西繁峙矿难事件中11名记者受贿事件、2004年中央电视台4套《今日关注》栏目俄罗斯人质危机有奖竞猜事件、2006年广州“注水西瓜”事件、2007年“纸馅包子”事件、2008年山西临汾矿难中40余名记者排队领封口费事件……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本文首先将简述新闻记者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然后结合具体案例来分析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的现象,最后也将对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新闻记者 职业道德 法制 公众利益 监督

一、当代社会下新闻记者应遵守的职业道德

中华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准则中关于新闻工作者的道德行为有以下几项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纪守法”,“维护新闻真实性”,“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具体内容如下【1】: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新闻工作者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其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密切联系群众,热爱祖国和人民,珍视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服务。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所谓新闻舆论导向就是借助于社会舆论,引导或指导社会行动朝着某个方向或方面发展。从实际出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及时传达党的主张,反映人民呼声,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

(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合格、合法的新闻工作者。

(四)维护新闻真实性。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记者要坚持报道的客观真实性,不虚假报道。

(五)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新闻工作者必须以人民利益为重,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的优良传统。

(六)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二、当前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现象分析

新闻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及时性和真实性,其中真实性更是新闻的生命,但是近年来由于一些记者受到各种利益的驱使以及新闻监管力度的不够,虚假新闻层出不穷,其中有些为了

夺人眼球的不实报道甚至一度造成了社会的惶恐,比如北京电视台的“纸馅包子”事件等等,这些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的事件的曝光,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议论,也让新闻记者这个职业一度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下面我们就结合事例来分析一下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的现象。

(一)有偿新闻。【2】所谓有偿新闻,就是新闻采编者将具有或不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按照出资人某些宣传意图撰写的新闻,是新闻工作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物质报酬的活动。

2008年9月20日,山西霍宝干河煤矿一名矿工在矿内作业时丧生,而一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不是为了采访报道,而是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而在山西,煤老板送给记者两个称号:“端着新闻饭碗的丐帮”和“吃新闻饭的乞丐”。

仅仅从这两个称号我们就可以看出煤老板对这些拿着昧心钱的记者的讽刺之意,而这些蜂拥而上地争抢封口费的真假记者也无异于在出卖自己的道德和良知,他们在个人利益的驱使和诱惑下,丢弃了对新闻真实性的追求和恪守,从而使新闻变成了一种交易的商品,变成了一部分记者的牟利工具,从而也使他们从公众利益的诉求者变成了公众利益的对立面,同那些黑心的煤矿主从本质上来讲也并无两异了。

有偿新闻,还有很多其他表现类型,比如“车马费”,各种礼金红包,以新闻换取经济利益(广告、发行)或赞助等等,虽然名头各异,它们却都是有偿新闻。从本质上来讲,有偿新闻就是一种权钱交易,是新闻和金钱之间的置换,而新闻的有偿性,无异于一种受贿行为,不仅违背了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而且损害了公众利益,也违背了法制社会的要求。

(二)新闻失实。所谓新闻失实就是新闻报道中的事实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的现象。随着现今社会媒体竞争压力的加剧,一些新闻记者为了博得众人眼球不惜捏造、编造各种虚假新闻,夸大歪曲新闻事实,哗众取宠,其产生的负面的社会影响力,仅从《新闻记者》每年评出的十大虚假新闻就可见一斑,以2010年为例,“中国作协作家团入住总统套房”、“西安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一女生世博排队被强奸怀孕”以及“金庸去世”等虚假新闻出现时都曾经成为街头巷议的话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些虚假新闻有的涉及国家规划,有的涉及社会治安、伦理道德,有的涉及到名人明星的名誉。可见,一部分新闻记者的社会道德已经开始沦丧,编造出一个又一个耸人听闻的虚假新闻,严重的甚至可能造成社会的恐慌和混乱。比如末日谣言造成各地的抢蜡烛、购“船票”风波,还有河南光山县23名小学生被砍事件等等都是虚假新闻带来的危害。

2010年12月6日《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发表了金庸因中脑炎合并胼胝体积水,于2010年12月6日19点07分,在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去世。报道一经发出,有关人士便指出该传闻为假消息。当天深夜,《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新媒体总编辑刘新宇便在新浪微博上承认编辑未做任何审核而草率转发,并真诚接受大家的批评,其本人也提出辞职申请并获准。名人明星一直是虚假新闻的长久不衰的选题,有不少名人都经历过“被自杀”“被结婚”“被离婚”的事件,虽然其中有些虚假新闻是经纪公司暗箱造作,为了炒作,提高艺人名气的,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虚假新闻的报道则损害了被报道人的名誉权,纯粹是为了夺人眼球的。

再如2010年7月7日《甘肃日报》在新闻报道中向受众传达了“西安市已经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的相关消息,社会舆论哗然而起。两日之后,《甘肃日报》果断发表《重要更正》,对该则新闻报道进行了更正,并向读者致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也对其下达了《警示通知书》。这类涉及到国家规划的重大新闻,在没有任何可靠真实的政府文件下,仅凭道听途说就擅自刊出,造成社会上的巨大影响力,不得不说这不仅仅是记者职业道德的不完善,而是连基本的从业常识都没有。

我认为, 新闻失实,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的沦丧,对利益的盲目追求,另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对受众猎奇心理的一味迎合,而受众的甄别能力又没有很大提高。然而社会监管处罚力度的不够也使这些虚假新闻有了可乘之机。

三、如何解决当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

(一)新闻工作者要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造成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有很多,但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新闻工作者自身的修养和自我约束力的薄弱,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面对不正当利益的诱惑和驱使,要坚决抵制。要恪守对新闻真实性的追求,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盲目跟风,不捏造编造歪曲新闻事实,不哗众取宠等等。

(二)要建立健全新闻法律法规制度。我国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从根本上规范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其次还要提高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三)要加强社会的舆论监督。受众要提高甄别真假信息的能力,敢于质疑,还要敢于揭露举报各种虚假报道。

(四)新闻出版社内部也要加强对新闻真实性的审查力度,以及对虚假失实新闻的处罚力度。

参考文献:

【1】梁一高《现代新闻采访学教程》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陆平煌《记者的修养与写作》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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