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044-200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3)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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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槽与蓄电池盖之间密封,使蓄电池内产生的气体只能从防酸栓排出,电极主要由铅制成,电解液是硫酸溶液的一种蓄电池。可分为防酸隔爆式铅酸蓄电池和防酸消氢式铅酸蓄电池,简称防酸式铅酸蓄电池。
3.0.3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valve regulated sealed lead-acid battery
蓄电池正常使用时保持气密和液密状态,当内部气压超过预定值时,安全阀自动开启,释放气体,当内部气压降低后安全阀自动闭合,同时防止外部空气进入蓄电池内部,使其密封。蓄电池在使用寿命期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无需补加电解液。
3.0.4
镉镍蓄电池 nickel-cadmum battery
正极活性物质主要由镍制成,负极活性物质主要由镉制成的一种碱性蓄电池。 3.0.5
系统 system
本规程的“系统”是指连接在一个共同的标称电压下工作的设备和导线(线路)的组合。 3.0.6
标称电压 nominal voltage 系统被指定的电压。 3.0.7
电气设备额定电压 rated voltage for equipment
根据规定的电气设备工作条件,通常由制造厂确定的电压。 3.0.8
浮充电 floating charge 在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承担经常负荷,同时向蓄电池组补充充电,以补充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0.9
均衡充电 equalizing charge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匀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以及大容量放电后的补充充电,通称为均衡充电。
3.0.10
端电池 terminal battery
蓄电池组中基本电池之外的蓄电池。 3.0.11
核对性放电 checking discharge
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电池达到了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即停止放电,然后根据放电电流和放电时间,计算出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称为核对性放电。
3.0.12
终止电压 finish voltage 蓄电池容量选择计算中,终止电压是指直流系统的用电负荷,在指定放电时间内要求蓄电池必须保持的最低放电电压。对蓄电池本身而言,终止电压是指蓄电池在不同放电时间内及不同放电率放电条件下允许的最低放电电压。一般情况下,前者的要求比后者要高。
3.0.13
电磁兼容(EMC)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的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4 系统接线
4.1 直流电源
4.1.1 发电厂和变电所内,为了向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等供电,应设置直流电源。 4.1.2 220V和110V直流系统应采用蓄电池组。
48V及以下的直流系统,可采用蓄电池组,也可采用由220V或110V蓄电池组供电的电力用直流电源变换器(DC/DC变换器)。
4.1.3 供电距离较远的辅助车间,当需要直流电源时,宜独立设置直流系统。
4.1.4 运煤系统电磁分离器等允许短时间停电的直流负荷,宜采用单独的硅整流设备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