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044-200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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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工作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技[1995]506号文发布实施的DL/T5044—1995《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为原本,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电力[2000]1048号文批准实施的DL/T 5120—2000《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并根据国内外新标准、新技术、新元件和新装置的应用,增加了以下内容:
——扩大了适用范围;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高频开关电源装置; ——直流断路器。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T 5044—1995。
本标准含括了DL/T 5120—2000《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的主要内容,在二者并存的过渡期间,当出现不一致时,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G都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H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百震、盛和乐、陈巩、於崇干、白忠敏、卓乐友、吴聚业、高惠民、戴敏。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直流系统接线、设备选择及布置、直流系统的对外接口及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及以下火力发电厂、500kV及以下变电所和直流输电换流站新建工程直流系统的设计,扩建和改建工程可参照执行。火力发电厂中包括燃煤发电厂、燃油发电厂、燃气发电厂和垃圾发电厂。核能发电厂、750kV变电所及其他电力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7626.1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荡波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12:1995)
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2:1995)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35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
3 术语 3.0.1
蓄电池组 storage battery
用导体连接两个或多个单体蓄电池用作能源的设备。 3.0.2
防酸式铅酸蓄电池 acidspray-proof lead-acid batt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