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细则(钢结构)

发布时间:2024-11-04

钢结构监理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专业:钢结构子分部工程

编制:

审核:

项目监理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

年月日

注:该文本仅作为参考文本,请各项目部在编制时,结合工程实际内容认真如实地加以扩删,切毋生搬硬套!!!

2005年5月版

钢结构监理细则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依据

三、监理工作流程图及工作内容

(一)监理工作内容

(二)监理工作流程图

四、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准备工作监理

(一)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二)焊工素质的审查

(三)图纸会审及技术准备。

(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

(五)例会

五、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要素及手段

(一)施工管理质量监理

(二)质量要素监理

六、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工艺过程质量监理控制点和控制方法(一)原材料及成品进场验收

(二)钢结构焊接工程

(三)紧固件连接

(四)钢结构零部件加工

(五)钢构件组装和预拼装工程

(六)钢结构安装工程

(七)钢结构涂装工程

七、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进度监理控制方法和措施

八、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造价监理控制方法和措施

九、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表

十、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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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监理细则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

3、设计单位:

4、总承包单位:

5、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包单位:

6、建设地点:

7、建筑规模:项目是一座高为米,地下共层,地上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建筑、构筑物。

8、计划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投资:

9、计划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开工工期:年月日

10、计划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日期:年月日

11、工程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总工期:个月

12、相关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13、专业监理范围: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加工、制作、安装等工程的监理、工程量审查与结算;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监理控制,并做好合同和信息管理;搞好协调、配合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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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监理细则

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8.该工程钢结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9.该工程有关合同、文件;

10.经审批的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1.经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

三、监理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流程图

(一)监理工作内容

1. 钢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在项目总监理领导下的专业监理责任人,也是项目总监的助手,每周监理例会时,提出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案,为总监理提供每周报表的资料。

2. 钢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钢结构施工承包人进行工程进度的控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安全进行督促,如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首先口头提出,不改者再进行函件警告(监理通知)。对可能发生质量事故、人身安全等问题,应检查钢结构施工承包人的预控方案和措施,发生时及时报告总监向施工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或停工令,整改完毕经检查达到要求后方可发出继续施工或复工令。

3. 钢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图纸会审,检查钢结构施工图纸与相关专业图纸是否有关矛盾之处,会同施工单位的阅图意见一起形成会审意见送交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及甲方,并组织图纸会审,经各方共同确认后,与图纸一起使用。

4. 审核钢结构专业承包人的钢结构资质证件,各工种人员的上岗证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开工报告。

5. 对钢结构材料检查验收,并对钢结构材料进行抽样、见证、送检。

6. 检查钢结构工程的轴线与标高,对现场制作零件、予埋件及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

7. 审核质检资料,对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提出意见。

8. 整理汇编钢结构专业监理资料和记录,归档。

(二)监理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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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监理细则

1.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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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监理细则

2. 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注:如总进度计划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可不单独审批。

四、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准备工作监理

(一)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由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性较强,对专业设备、加工场地、工人素质以及企业自身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要求较高,一般多为总包下分包工程,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资质和管理水平相当重要。因此,资质审查是重要环节,其审查内容:

1. 施工资质经营范围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2. 施工技术标准、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是否满足工程设计技术指标要求。

3. 考察施工企业生产能力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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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焊工素质的审查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施焊。

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现场人员和工厂加工人员)。

2. 检查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三)图纸会审及技术准备。

按监理规划中图纸会审程序,在工程开工前熟悉图纸,召集、组织设计、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依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资料和规范,把施工图中错漏、不合理、不符合规范和国家建设文件规定之处解决在施工前。

协调业主、设计和施工单位针对图纸问题,确定具体的处理及措施或设计优化。督促施工单位整理会审和设计交底,最后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分发各单位。

1. 开工前一个月,配合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图纸4 份和有关资料。

2. 收图后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认真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图纸和有关资料。

3. 开工前15 天协助建设单位主持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4. 会审出现的问题,在会审后2 天内建议施工单位会同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

1. 督促施工单位在收图后,按施工合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其上级单位批准报监理。

2. 经审查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施工中如需要变更施工方案(方法)时,必须将变更原因、内容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变动。

(五)例会

组织参加每周召开一次由建设、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的现场例会,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五、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要素及手段

(一)施工管理质量监理

1. 设计变更

(1)施工中不论任何原因要求设计变更,施工单位都应书面通知监理和建设单位。

(2)监理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是否对造价质量进度产生不利影响,并于收到书面通知2 天内报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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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质量保证体系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级质量责任制,坚持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3. 计量检测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和施工班组配套各种必须的检测仪器和工具,以保证边安装边检测,一次合格。

4. 质量检查

(1)隐蔽工程检查在施工自检后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监理和建设单位2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签字方可进行下一次工序施工。

(2)复工前检查施工单位若严重违反质量事宜,监理可行使质量否决权,令其停工。工程因某种原因停工后,需复工时均应经检查认可后下达复工令。

(3)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

(4)对于难度较大的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监理应随班或跟踪检查。

5. 技术资料管理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管理,保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监理、建设单位签字核准。

(2)随时抽查技术资料管理情况。

(二)质量要素监理

1. 人

每个施工队要有100%人数持有上岗证、电工证,把参加安装人数名单上报监理公司,附上岗证和焊工证复印件才能进场施工。

2. 材料

(1)各类主要安装材料订货前,施工单位提出样品(或看样品)和厂家情况产品说明书、价格等资料报监理,会同建设、设计单位认定后方可订货。

(2)主要材料、设备订货前,施工单位提出申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认定。

(3)对于工程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有正式合格证和材料化验单。

(4)凡是标志不清或怀疑质量问题不允许使用。

(5)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钢结构材料进行抽样、见证、送检,试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

六、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工艺过程质量监理控制点和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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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材料及成品进场验收的控制

钢结构工程原材料及成品的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也是控制要点之一,所有原材料及成品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应全数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为主控项目。

1. 钢材的控制

(1)钢材、钢铸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 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3)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5 处。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量测。

(4)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5 处。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量测。

(5)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2)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 规定的C 级及C 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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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焊接材料的控制

(1)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重要部位焊接材料进行抽样复验。

(2)观察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按要求抽查1%且不应少于10 包。

3.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的控制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 封板、锥头、套筒外观不得有裂纹、过烧及氧化皮,用放大镜人和表面擦伤每种抽查5%,且不应少于10 只。

5. 金属压型板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表面质量、涂层质量应设计和规范要求,观察和用10 倍放大镜检查及尺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 件。

6. 涂装材料:钢结构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的型号、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观察按桶数抽5%,且不应少于5 桶。

(二)钢结构焊接工程

1. 焊缝施焊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打上焊工钢印。如发现焊缝检验中同一焊工钢印经常缺陷,应发监理通知及时处理,以避免工艺缺陷发生。

2.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做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 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 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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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表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深伤长度应不小于2O0mm ,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 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 ,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3. T 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号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1/4,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MM 。

4.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

条;每条检查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5. 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中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 条;每条检查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钢结构监理细则

6. 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 钢结构焊接分项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

(1)焊接变形

1)现象

焊接后拼装构件翘曲变形。

2)原因分析

①结构焊缝布置不对称。

②构件刚度不一致,施焊后,变形不一致产生翘曲。

(2)焊缝裂纹

1)现象

焊接焊缝处局部部位产生缝隙。

2)原因分析

①预热温度太低。

②焊接材料选择不当或质量差。

③焊接工艺选择不当。

④锈、油脂、水等杂质未清除干净就施焊。

⑤母材及填充金属中含C、S、P、Cu等元素多。

⑥弧坑未填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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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焊满人(或弧坑)

1)现象

焊缝表面形成连续或断续的沟槽。

2)原因分析

①焊接层次或运条速度没控制好。

②焊缝收弧时或焊接中断重新引弧时操作不当。

③自动焊或半自动焊时,送丝和电源同时切断。(4)气孔

1)现象

焊缝表面或内部形成的孔穴。

2)原因分析

①焊条、焊剂受潮未处理。

②锈、油脂、水等杂质未清除干净就施焊。

③引弧和熄弧位置重叠。

④母材中含S或P元素多。

⑤焊接时电流大、电弧长或焊接速度快。

(5)咬边

1)现象

焊缝边缘的母材被熔成凹陷或沟槽。

2)原因分析

①电流过大、电弧过长或焊接速度过快。

②焊条、焊丝角度不正确。

③埋弧焊时电压过低。

(6)未熔合

1)现象

焊缝填充金属之间或下母材之间的熔合不良。2)原因分析

①焊接时电流过小、速度过快。

②焊接坡口形状不当、焊条直径不当。

③焊接运条角度不正确。

④焊接区域热量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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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金属表面有锈杂物,未清除干净就施焊。

(7)焊脚高度不符

1)现象

焊脚高度过高或欠缺。

2)原因分析

①焊接时焊条直径选用不当。

②焊接时焊接层次没控制好。

③焊接速度不当。

(8)焊缝过高

1)现象

焊缝上突出焊接表面高度过高。

2)原因分析

①焊接电流过小。

②焊接速度太慢。

③焊接层次没控制好。

④埋弧焊起点没控制好。

(9)未焊透

1)现象

焊缝根部或层间出现未将母材熔化或未填满熔化金属。

2)原因分析

①采用的焊接电流过小,焊接速度太快。

②焊接根部未处理得当。

③坡口加工角度过小,钝边过大。

④装配间隙过小。

8. 钢结构焊接分项质量控制资料

(1)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2)焊条、焊剂等烘焙记录。

(3)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复验报告。

(4)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施工单位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6)无损检测报告和X射线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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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焊接工程有关竣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

(8)技术复核记录。

(9)隐蔽验收记录。

(10)焊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12)其他有关文件的记录。

(三)紧固件连接工程

1.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 后、48H 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 个;每个被抽查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2 个。

检验方法: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附录B。

2.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资料。

检验方法:检查扭矩扳手标定记录和螺栓施工记录。

3.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 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 扣或4 扣。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 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除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 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D(D 为螺栓直径)。

检查数量:被扩螺栓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用卡尺检查。

6. 钢结构紧固件连接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

(1)螺栓丝扣损伤

1)现象

螺栓丝扣损伤,螺母不能自由旋入螺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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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因分析

丝扣严重锈蚀损伤,螺纹间有油污、油漆等杂质。

(2)紧固力矩不准确

1)现象

按规定力矩紧固后,螺栓仍达不到紧固要求。

2)原因分析

①电动或手动扳手扭矩不准确,选用工具不合理。

②螺孔不重合或有偏差。

③紧固顺序不合理。

④初拧紧固力矩过小或当天没拧完。

(3)高强度螺栓丝扣外露量不足

1)现象

螺栓丝扣外露量为1扣以下,4扣以上。

2)原因分析

螺栓选用长度不准确。

(4)摩擦型高强螺栓连接接触面有间隙。

1)现象

按规定力矩紧固后,接触面有间隙。

2)原因分析

①板面不平整。

②接触面内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

③紧固力矩不准确。

④未按紧固施工顺序要求施拧。

(四)钢零部件加工工程

1.

2、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 摄氏度、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 摄氏度,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 摄氏度。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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