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预防环境污染首选预案,化工企业应急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指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预案要求充分考虑现有物资、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够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为。 11.2.3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11.1.4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害的措施。
11.1.5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和行动。
11.2备案
本预案连同公司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待专家审查通过后报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11.3维护和更新
为保证预案实用性,当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企业组织机构或人员变动时本预案要随之更新,每半年由安环科组织进行评审一次。 11.4本预案由安环科负责组织制定和解释。
11.5本预案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