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病事假暂行规定
时间:2025-03-10
时间:2025-03-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
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
一、病假管理
(一)工作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的、凭指定医院(或本单位卫生所)医师证明向单位领导申请病假。
(二)长期休病假的,要定期出具医院证明。
(三)凡弄虚作假取得证明休病假的,一经查明,除按旷工处理外,须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二、病假待遇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
1,工作年限十年的,工资照发;
2,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90%。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100%计发;
<2>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90%计发;
<3>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80%计发
<4>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70%计发
4,获得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
英雄(英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5,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仍可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不计算工龄。
三、病假计算方法
病假安年累计计算。对跨年度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应与上年最后一次病假的时间合并计算。
四、事假管理
工作人员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工作人员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四十天;因私出境人员事假的管理按国务院侨办、劳动人事部、财政部(83)侨政会字第齐号文执行。
五、事假待遇
(一)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三十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二十五天的,事假时间工资照发。
(二)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连续事假超过二十五天的,超过天数按本人工资70%计发。
(三)因私出境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六十天的,按超过的
天数扣发本人工资。
(四)事假期间,工作人员仍可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六、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七、病、事假期间待遇的计算基数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含地区生活补贴)。
八、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病、事假管理办法。
九、本规定由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
职工探亲假有关问题的解答
1、 享受探亲假都有哪些条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在职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中探望配偶的待遇;职工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中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亲假中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与职工保持有联系的抚养亲属。
2、探亲假期有哪些规定?(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准假,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三年给假一次,三年内任何一年都可进行探望,假期为30天。若两个探亲期以上没有探望父母的,不再补算假次,所在单位准假时,可另外增加假期1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探亲假期是否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探亲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探亲假期有哪些待遇?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往返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含生活补贴)发给假期工资。
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和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均由所在单位报销。职工连续工龄满20年或者年满40周岁以上的,探亲乘坐火车或长途班车的,均可报销硬卧席位票。
5、学校的教职工应如何享受探亲假?凡是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如学校的教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短,可由所在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6、军队干部家属在探亲假待遇上都有哪些政策规定?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实行休假制度的,应尽量由军队干部一方探亲;如因工作需要,军队干部当年不能利用休假探亲时,地方职工一方可享受探亲待遇;如军队干部一方已利用休假探过亲,但地方职工一方确因特殊情况需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给一次探亲假,标准工资照发,往返路费由职工自理。
7、配偶与本人不住在一起,但与本人父母住在一起,如 …… 此处隐藏:5938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