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辽宁省)(4)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建筑消防安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防火和安全疏散设施、灭火设施、火灾报警和消防配电、外墙及屋顶保温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及消防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引用文件与本文件相抵触时以本文件为准。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干式消防给水系统
由水泵接合器、逆止阀、供水立管、消火栓箱、排气阀组成的干式消防给水管网。专供消防车向建筑物快速供水,由消防员使用的系统。
3.2
超高层住宅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住宅和商住楼的住宅部分。
4 建筑防火和安全疏散设施
4.1 超高层住宅的窗槛墙小于1.2m时,建筑外窗应采用C类防火窗,且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小 时。
4.2 建筑外墙设置的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条幅等附加物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作;上述设施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进行防火分隔,且不得影响灭火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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