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学-盖地-第5章
时间: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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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一节
关税会计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与特点 关税(tariff)是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
和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关境是一国海关法得以全面实施的区域,包括该 国的领土、领海和领空在内的全面国家领土。在 通常情况下,关境与国境范围一致,但因政治经 济方面的原因,关境亦可大于或小于国境。
关税的作用 关税是贯彻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
它在调节经济、促进改革开放方面,在保护 民族企业、防止国外的经济侵袭、争取关税 互惠、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增加国家财政收 入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关税的种类 按货物、物品的流向分类 进口关税(Import
Duty)。它是指海关在外国 货物进口时所课征的关税。 出口关税(Export Duty)。它是指海关在本国 货物出口时所课征的关税。
按征收目的分类 财政关税,亦称收入关税。它是以增加国家财政
收入为主要目的而课征的关税。财政关税的税率 比保护关税低。 保护关税。它是以保护本国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 而课征税,保护关税主要是进口税,税率较高。 保护关税是实现一个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措 施之一。
按征税标准分类 从量税 从价税 复合税 滑准税
按约束程度分类 自主关税,又称国定关税。国定税率一般高于
协定税率,适用于没有签订关税贸易协定的国 家。 非自主关税。原殖民地国家被殖民主义者以不 平等条约强迫签订和实施的关税。 协定关税。一国与他国通过缔结关税贸易协定 而制定的关税税率。协定关税有双边协定税率、 多边协定税率和片面协定税率。
按差别待遇分类 普通关税 优惠关税
特惠关税 差别关税 特别关税(亦称加重关税,如反补贴关税、
反倾销关税等)。
关税的特点 纳税上的统一性和一次性
征收上的过“关”性 税率上的复式性 征管上的权威性
对进出口贸易的调节性 对经济可能造成的扭曲性
二、关税的纳税人与纳税范围 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 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纳税范围 关税的纳税范围(对象)是进出我国国境的货 物和物品。
三、关税税则、税目和税率应纳税额
的计算 (一)关税税则、税目
关税税则又称海关税则。它是一国对进出 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 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目前我国关税税则税目7977个。
关税税则、税目和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关税税率 1.进口商品税率 《关税条例》第九条规定
“进口关税设置 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 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对进口 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关税税则、税目和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2.出口商品税率
设置出口税率,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 暂定税率。我国征收出口关税的总原则是: 既要服从于鼓励出口的政策,又能控制一 些商品的盲目出口,因而征出口关税只限 于少数产品。 3.暂定商品税率 为适应国家的商品进出口政策,在关税税 则规定的进出口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国家 临时颁布实施的关税税率。
四、关税的优惠政策
(一)法定免缴关税的货物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 物料和饮食用品。
关税的优惠政策
(二)法定酌情减缴或免缴关税的货物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根据 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缴关税。 法律规定的其他免缴或者减缴关税的货物, 海关根据规定予以免缴或者减缴。
四、关税的优惠政策
(三)特定减免关税的货物 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
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 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进口货物减缴或者免缴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纳税人进出口减免税货物的,除另有规定外, 应当在进出口该货物之前,按照规定持有关 文件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第二节 关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一、关税完税价格的确认
(一)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认 (二)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认 (三)进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中的运输 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四)有关术语的界定 (五)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