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2010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2)
时间: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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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2010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11-24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 应
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6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2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0年12月7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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