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2)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爆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
1.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后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2.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3.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房内加工。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屑设备,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4.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5.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6.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人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7.洞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体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光灯照明。
8.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人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9.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应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对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2)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 2n以内。
(3)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戒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振。
(4)装药时,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5)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1 5m以外 (6)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10.水下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