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2)
时间:2025-04-21
时间:2025-04-21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领导职责》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给劳动者提供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和控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 安全管理责任
1、 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 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工作的安全生产资
金的投入,为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并完善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3、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等级,必须与所承担的分包
工程符合。
二、 安全工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