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全监理细则(重大危险源)(4)
时间: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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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检查情况应反映在安全监理日记中。
6. 重大危险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总安
监全
理监
工理
程人
师员
新重
开大
工危
地险
罗源
列
基础阶段危险源部位
结构阶段危险源部位
装饰阶段危险源部位
对
策
检
查
验
收
纠
正
说明:
1.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在新开工地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将对施工单位列出危险源控制的部位方法,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监理细则中。
2. 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控制计划表”(参见附表一)。
3. 对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应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4. 施工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查。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以及新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和要求,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应向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以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2.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
3.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实施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备案。
4. 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变更或属重新恢复使用时,应按上述第3 条规定,重新要求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5. 对大型钢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竣工阶段拆除塔吊、人货电梯、井架、脚手架等被列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项目完成后,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监理项目部对备查相关资料收集备案。
(五)安全工作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