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处罚项目一览表
时间: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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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处罚项目一览表(职业卫生) 颁布 施行 执法 违反 处罚 序号 法律法规 违法项目 处罚种类及幅度 机关 时间 主体 条款 依据 违反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建设 第十五条 第六十二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 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案 第十六条 10 至 50 万;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 产行职业病危害作业。 未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 第六十三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 及公布案 第二十二条 二万元以下。 第三十一条 违反新化学材料管理规定案 第二十六条 第六十三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 二万元以下。 未建立职业病危害申报案 第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 二万至五万元。 职业病防 2002 年 1 全国人大 区卫生局 未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 第二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 治法 5月1日 监测系统案 二万至五万元。 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 第三十条 第六十四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 实情况案 二万至五万元。 违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案 第三十二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 可并处罚款二万至五 第三十三条 万元。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第十三条 第六十五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 强度或浓度不符合卫生标准 第二十三条 五万至二十万;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 案 第二十四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治用品 第二十条 第六十五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 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第二十三条 五万至二十万元。 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处罚项目一览表(职业卫生) 颁布 施行 执法 违反 处罚 序号 法律法规 违法项目 处罚种类及幅度 机关 时间 主体 条款 依据 用人单位违反检测、评价案 第二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 五万至二十万元。 职业病防 2002 年 1 全国人大 区卫生局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病人医 第四十九条 第六十五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 治法 5月1日 疗诊治案 第五十条 五万至二十万元。 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措 第三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
强制 措施
强制 措施
施不当案 妨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案 未提供说明书、警示标志和 警示说明案 隐瞒职业病危害案 急性职业损伤事故防范措施 不当案 使用国家禁用的产生职业病 危害的设备或材料案 转移职业病危害作业案 配备的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 应急救援设施擅自拆除停用 案
第五十九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二
十九条 第三十六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五条
五万至二十万元。 第六十五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罚款 五万至二十万元。 第六十六条 警告并限期改正;罚款一万元以下;罚 款二万元至五万; 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第六十八条 罚款五万至三十万元; 责令停止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六十八条 罚款五万至三十万元; 责令停止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六十八条 罚款五万至三十万元; 责令停止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六十八条 罚款五万至三十万元; 责令停止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六十八条 罚款五万至三十万元; 责令停止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作业。
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处罚项目一览表(职业卫生) 违反 处罚 序号 法律法规 违法项目 条款 依据 违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第三十二条第二 第六十八条 上岗管理案 款,第三十五条 职业病防 2002 年 违章指挥案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第六十八条 1 全国人大 区卫生局 治法 5月1日 六项 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案 违反职业病防治相 第七十条 关规定 医疗机构违反放射诊疗的设 第四条第二款、第 第三十八条 置与批准规定 六条第一项、第十 放射诊疗 2006 年 一条、第十六条、 2 卫生部 区卫生局 管理规定 3月1日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 第七条 第三十九条 颁布 机关 施行 时间 执法 主体
处罚种类及幅度 罚款五万至三十万元;责令停止产 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罚款五万至三十万元;责令停止产 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罚款十万至三十万元;责令停止产 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警告,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三千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强制 措施
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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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违反放射诊疗安全 第十九、二十、二 第四十一条 警告,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防护与质量保证规定 十一、二十四至三 十二条、 放射工作 2007 年 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五条 第三十九条 警告,并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员健康 卫生部 11 月 1 区卫生局 从事放射工作 第六条 管理办法 日
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处罚项目一览表(医疗卫生) 违反 处罚 序号 法律法规 违法项目 处罚种类及幅度 条款 依据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 第二十三条 第七十条 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 出卖血液案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中华人民 用于传染病 …… 此处隐藏:8106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