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艺作品评选文件(3)
时间:2025-04-21
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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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一式五份和作品影音光盘或DVD一盒以邮寄方式报送,同时将作品的电子版文字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总局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作品评选。此次征集评选活动设创作奖、表演奖、导演奖、优秀节目奖和最佳组织奖若干。由组委会组成专家评委会,以隐去作者姓名、地域方式进行评选,分若干评比项目进行评分,最终按累计得分高低,依次确定作品的入选与入围。
(三)作品使用。入选与入围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并将统一制作成集,在《黑龙江农业》电视频道、《北大荒日报》和《北大荒信息港》等媒体和垦区各地开展的广场文化活动中进行宣传。总局将适时举办垦区“清风净土”廉政文艺作品专题晚会,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并表彰。
四、活动总体要求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垦区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领导,纳入工作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动员参与,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坚持标准,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原则,按照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工作标准,高效务实地抓好此项工作,并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垦区“清风净土”廉政文化建设。
(三)突出重点,搞好对接。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