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艺作品评选文件(2)
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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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形式,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涵,不断推出廉政文化精品,充分发挥文艺作品特有的形象思维功能、美学艺术功能、行为引导功能和思想教化功能,使广大干部群众在观赏高雅艺术的愉悦中,接受廉政思想教育,接受廉政理念熏陶,寓教于乐,寓教于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道德修养,努力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推动垦区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领域和更高层次发展,为垦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作品内容及要求
(一)推选作品以管理局、总局直属单位、总局机关党委为统一报送单位,在垦区各级机关、社区、学校、管理区、企事业单位范围内,广泛征集干部群众近两年来自主创作的反腐倡廉题材的戏剧、曲艺、声乐、舞蹈等文艺作品。
(二)要围绕“清风净土”这一主题创作和推报作品,积极倡导“让清风吹遍垦区,为发展营造净土”的良好社会氛围,使作品真正起到教育人、武装人、鼓舞人和激励人的积极作用。
(三)应征作品要主题鲜明,立意新颖,格调高雅,符合垦情,凸显特色,严谨抄袭套用,力求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和谐统一。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但要求在作品中予以注明。
三、征集评选及使用
(一)作品征集。从此通知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0月10日止为作品征集期限,逾期不予受理。推报作品应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