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服务型政府视野下的公共安全服务方式(2)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服务型政府视野下的公共安全服务方式转变
析就能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以公众的公共安全需求为导向,认为如果所有的公共安全服务均由政府来提供,政府的可用资源是有限的,没有充足的人力财力物力有效地提供这些公共安全服务。例如当前国内的警力不足问题。并且这种情形还会使政府权力扩张,效率低下等问题。相反,如果政府将公共安全服务的提供权下放,使其他社会单元提供其中的纯私人物品、俱乐部物品和公共池塘资源物品,不仅会节约政府开支,缓解政府资源紧张的压力,还在允许甚至鼓励其他社会单元提供公共产品的同时引入了竞争机制,促进公共安全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在此基础上,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政府要与公民之间建立诚信关系,主张公民参与公共安全服务,公民参与公共安全服务的决策使决策体现公民的公共需求,公民对公共安全服务进行监督以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等。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相关的理论视角下公共安全服务的主体应当有政府一元转变成由政府和其他社会单元组成的多元;应当使公民积极参与到公共安全服务的决策、监督、绩效考核等环节中去,以充分表达他们的公共安全需求,建立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诚信关系,促进公共安全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但是,理论必须要与实际相结合。仅仅从理论角度对于我国公共安全服务方式转变进行分析远远不够,还要结合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策略角度进行分析。
三、理论结合实际,公共安全服务方式转变分析
要想回答公共安全服务方式应当如何转变这个问题不得不考虑当前我国社会的基本情况。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现代化进程中,正在经历社会转型期。在这个阶段,一方面,在改革开放的作用下,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些新的需求也在不断出现;另一方面,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社会对公共安全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此外,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人们的利益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行政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旧的价值体系的不断解体的过程中新的价值体系还没有完全的建立起来。使得在利益的诱引下,社会规则的权威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社会越轨和失范行为频频发生。
从我国社会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一基本情况出发,上文提到的相关理论。笔者认为,公共安全服务方式应当有以下转变。
(一)公共安全服务的主体应当由一元转化为多元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处在社会转型期的社会规则权威受到挑战,社会越轨和社会失范行为会频频发生,这使得公共安全需要增加,并且由于当前社会出现了阶层的分化,各个阶层的公共安全需要也有所不同。面对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的公共安全需求,政府由于资源有限及其他一些原因不能够有效地提供公共安全服务。新公共管理理论论证指出,服务型政府是以公共需求为导向的政府,政府要满足公共需求。这就要求政府将相应的公共安全服务提供权下放,使企业和其他社会单元也能够提供公共安全服务。如果政府与某些其他社会单元都提供公共安全服务,即使提供的种类不同也引入了竞争机制,这种竞争存在于政府和提供公共安全服务的其他社会单元之间,也存在于提供公共安全服务的社会单元之间,促使公共安全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如果政府不将相应的公共安全服务提供权下放,在巨大的社会需求和利益的作用下,一些社会机构会在“地下”提供公共安全服务,如私人侦探业和私人保镖业。它们在“地下”运作,政府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管,这反而使公共安全收到威胁甚至破坏。
(二)将公民参与公共安全服务制度化
服务型政府的本质是社会本位和人本位。新公共服务理论论证指出,公民只有参与到公共安全服务的决策、运行和监督中,才能真正通过决策表达其公共安全需求。在社会转型期,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在这一阶段,公民的公共安全需求会不断增加,公民只有参与公共安全服务的决策才能使其公共安全需求充分的体现在决策中。此外,在这一阶段,社会秩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