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4)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 0.50 ┃ 0.25 ┃
┣━━━━━━━━━━━━━━━━━━╋━━━━━━╋━━━━━━━┫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 0.70 ┃ 0.35 ┃
┣━━━━━━━━━━━━━━━━━━╋━━━━━━╋━━━━━━━┫
┃工业管道工程 ┃ 0.50 ┃ 0.25 ┃
┣━━━━━━━━━━━━━━━━━━╋━━━━━━╋━━━━━━━┫
┃消防工程 ┃ 0.60 ┃ O-30 ┃
┣━━━━━━━━━━━━━━━━━━╋━━━━━━╋━━━━━━━┫
┃给排水、燃气工程 ┃ 0.50 ┃ 0.25 ┃
┣━━━━━━━━━━━━━━━━━━╋━━━━━━╋━━━━━━━┫
┃通风空调工程 ┃ 0.70 ┃ 0.35 ┃
┣━━━━━━━━━━━━━━━━━━╋━━━━━━╋━━━━━━━┫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 0.60 ┃ 0-30 ┃
┗━━━━━━━━━━━━━━━━━━┻━━━━━━┻━━━━━━━┛
(附:《深圳市各专业工程<消耗量标准>子目编号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一、为统一深圳市安装工程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及项目划分,规范安装工程各分
部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尺度及标准,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使用《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计算新建、扩建、改建
安装工程的工程量。
三、安装工程量的计算除根据《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本规则各项规
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和规定采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有关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规程和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工程量的计算应以施工图设计规定的分界限为准,其计算内容要与《深圳
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的子目划分、工作内容和适用范围相一致。
五、工程量的计算单位应与消耗_量标准子目的计量单位相一致,计量单位及小
数点的取舍规定如下: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5.以个(件、台、套或组)计算的为个(件、台、套或组)。
六、汇总工程量时,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遵循以下规定:
1.以立方米(m3)、平方米(m2)、米(m)、千克(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字,第三位四舍五入;但以米(m)为单位的管道安装中,黑色金属管道保留小数点后
一位数字,有色金属、不锈钢管道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其他材质管道按整数计。
2.以吨(t)为中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含五入。
3.以个(件、台、套或组)为单位,取整数。
七、除“安装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工程量均不得包括材料损耗用量。
八、工程量计算凡涉及材料的容量、密度、比热换算的,均应以国家标准为准;
如未作规定,则应以出厂合格证明或产品说明书为准。
下一篇: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