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讲课人:
时间: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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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2010主讲人:万 勇 部 门:生产工艺室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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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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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油、气等),并跨省、市, 穿、跨越江河、道路等,中间有加压泵站的长距离(一般大于50KM)管道。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GB50184-2011
GB5012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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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术语2.1.1 管道元件公称压力(PN):由字母PN和无因次整数数字组合而成,表示管道元件名 义压力等级的一种标记方法。
2.1.2 管道元件公称尺寸(DN):由字母DN和无因次整数数字组合而成,表示管道元件规格名义尺寸的一种标记方法。 2.1.3 工业金属管道:由金属管道元件连接或装配而成,在生产装置中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 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 2.1.4 压力管道:指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公称尺寸大于25mm ,用于输送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 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的管道。 2.1.5 D类流体管道 :指不可燃、无毒或毒性为轻度危害程度、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0MPa和 设计温度高于-20℃但不高于185 ℃的流体管道。
2.1.6 C类流体管道:不包括D类流体的不可燃、无毒或毒性为轻度危害程度的流体管道。 牙哈作业区生产工艺室 第4页
专业术语2.1.7 管道元件:指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系统的各种零部件的总称。包括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 承件。 2.1.8 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装配管道的管道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密封件、紧 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装置及膨胀节、挠性接头、耐压软管、疏水器、过滤器、管路中的 节流装置和分离器等。 2.1.9 管道支承件:将管道的自重、输送流体的重量、由于操作压力和温差所造成的荷载以 及振动、风力、地震、雪载、冲击和位移应变引起的荷载等传递到管架结构上去的管道元 件。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锚固件、 鞍座、垫板、滚柱、托座、滑动支座、管吊、吊耳、卡环、管夹、U型夹和夹板。 2.1.10 管件:与管子一起构成管道系统本身的零部件的总称。包括弯头、弯管、三通、异径 管、活接头、翻边短节、支管座、法兰、堵头、封头等。
2.1.11 斜接弯头:由梯形管段或钢板制成的焊接弯头,具有与管子纵轴线不相垂直的斜接焊 缝的管段拼接而成。2.1.12 热弯:温度高于金属临界点AC1时的弯管操作。金属临界点:铁碳合金相图中各种组
织的转变温度。
2.1.13 冷弯:温度低于金属临界点AC1时的弯管操作。 牙哈作业区生产工艺室 第5页
专业术语2.1.14 热态紧固:防止管道在工作温度下,因受热膨胀导致可拆连接处泄漏而进行的紧固操 作。 2.1.15 冷态紧固:防止管道在工作温度下,因冷缩导致可拆连接处泄漏而进行的紧固操作。 2.1.16 压力试验: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管道逐步加压,达到规定的压力,以检验管道强 度和严密性的试验。 2.1.17 泄漏性试验:以气体为介质,在设计压力下,采用发泡剂、显色剂、气体分子感测仪 或其他手段等检查管道系统中泄漏点的试验。 2.1.18 复位:已安装合格的管道,拆开后重新恢复原有状态的过程。 2.1.19 轴测图:将管道按照轴测投影的方法,绘制以单线表示的管道空视图。(原规范把“将每条管道按照轴测投影的方法,绘制成以单线表示的管道空视图”定义为“单线图”,而设计行业的通行 说法“轴测图”较为准确,本次修订改为“轴测图”,与现行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也 保持一致。
2.1.20 自由管段:在管道预制过程中,按照轴测图选择确定的可以先行加工的管段。 2.1.21 封闭管段:在管道预制过程中,按照轴测图选择确定的、经实测安装尺寸后再行加工 的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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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3.1.1 承担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取得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应在资质许可范围内 从事相应的管道施工。检验机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资质,且应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 的管道工程检验工作。
3.1.2 施工单位应建立管道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应的 施工技术标准,实施管道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3.1.3 参加工业金属管道施工人员和施工质量检查、检验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1.4 管道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应齐全,并已按规定程序 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批准,并已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3、施工人员已按有关规定考核合格。 4、已办理工程开工文件。 5、用于管道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应安全可靠;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已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3.1.5 压力管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管道安装工程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书面告 知,并应接受监督检验单位的监督检验。 3.1.6 管道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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