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课程设计(9)
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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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求设计管段上、下端的管内底标高,水面埋深及埋设深度。
9点的管内底标高等于9点的地面标高减9点的埋深,为125.66-0.70=124.96 m,列入表中第14项。
10点的埋设深度等于9点的埋深与降落量之和减去9,10点的地面标高之差,为0.70+0.910-(125.66-125.16)=1.11 m,列入表中第17项。
10点的管内底标高等于10点地面标高减10点的埋深,为125.16-1.11=124.05 m,列入表中的第15项。
管段上下端水面标高等于相应点的管内底标高加水深。如管段9-10中9点的水面标高为124.96+0.075=125.035 m,列入表中第12项。10点的水面标高为124.05+0.075=124.13 m,列入表中第13项。
根据管段在检查井处采用的衔接方法,可确定下游管段的管内底标高。例如,管段9-10和10-11的管径不同,采用管顶平接。管段10-11中10点的埋深等于9-10管段中10点的埋深和两管段直径之差的和。求出10点埋深后即可用上述方法计算10-11管段的管段标高,水面标高。
6.进行管段水力计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1)必须细致研究管道系统的控制点。这些控制点常位于本区的最远或最低处,它们的埋深控制该地区污水管道的最小埋深。各条管道的起点,低洼地区的个别街坊和污水出口较深的工业企业或公共建筑都是研究控制点的对象。
(2)必须细致研究管道敷设坡度与管线经过地段的地面坡度之间的关系。使确定的管道坡度,在保证最小设计流速的前提下,又不使管道的埋深过大,以便于旁侧支管的接入。
(3)水力计算自上游依次向下游管段进行,一般情况下,随着设计流量的逐段增加,设计流速也应相应增加。如流量保持不变,流速也不应减小。只有在管道坡度由大骤然变小的情况下,设计流速才允许减小。另外,随着设计流量逐段增加,设计管径也应逐段增大,但当管道坡度骤然变大时,下游管道的管径可以减小,但缩小的范围不得超过50~100mm。
(4)在地面坡度太大的地区,为了减小管内水流速度,防止管壁遭受冲刷,管道坡度往往需要小于地面坡度。这就有可能使下游管段的覆土厚度无法满足最小限值的要求,甚至超出地面,因此应在适当的位置处设置跌水井,管段之间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