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辉区法院创建省文明单位标兵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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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坚持“以创建促发展”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官文明素质为核心,立足审判工作,不断推进全院三个文明建设,树立了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爱辉区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汇 报 材 料
爱辉区人民法院现有干警71人,平均年龄39岁,内设11个庭科室、3个派出法庭,肩负辖区14400平方公里、20余万人口的各类一审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年均受案2500余件。我院自1994年首次晋升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始终坚持 以创建促发展 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坚持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官文明素质为核心,立足审判工作,不断推进全院三个文明建设,树立了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强化组织领导,巩固创建工作基础
三个文明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单位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的综合素质,我们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纳入了法院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目标确定后,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提高全院干警对 创建 工作的认识。只有提高了认识,才能更好的行动,也才能最终实现 创建 的目标。我们通过思想教育、会议动员、讨论交流、知识测试等方式,加强对《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强化干警的创建意识。全院上下形成了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党支部配合抓,团支部协助抓,形成互相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先后制定了爱辉区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长远规划》、《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年度规划》以及《工作目标考评细则》、《违法办案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做到全院有目标,部门有任
法院坚持“以创建促发展”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官文明素质为核心,立足审判工作,不断推进全院三个文明建设,树立了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务,人人负责任,使创建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围绕创建目标,以 重在建设、贵在坚持、务求实效 的要求,将创建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考评,班子成员与各庭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状,按推进任务指标,一季度一研究,一项一对照,一项一考核,按进度通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落实,使 创建 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
二、提高整体素质,打造文明健康团队
我院把每位干警的全面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四项教育,强化四种意识,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文明健康的创建团队。
(一)开展思想教育,提高宗旨意识。将集中培训与主题教育相结合,相继开展了 读书月 、法官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爱国主义教育、党课辅导、理论研讨等活动,并成立了学习教育督查组,确保教育内容与形式、时间与效果双向落实到位,使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显著提高,宗旨意识明显增强。
(二)开展廉政教育,提高自律意识。院党组倡导队伍管理 100-1=0 理念,积极培育 院兴我荣,院衰我耻 的集体荣誉感,确保不让一名干警掉队。在院内显著位置悬挂 五个严禁 的牌匾,为干警制作警示卡,悬挂倡廉警句,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创立了 一课、一片、一书、一记、一章 的 五个一 学习形式,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三)开展培训教育,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庭审评查、法律文书展评、速录员技能比赛、法警技能训练,通过岗位练兵活动,教育干警忠实履行职责。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提高司法水平,在本职岗位上有所作为,扎扎实实为人民服务。三年来,我院有1名干警取得了硕士学位,4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54名
法院坚持“以创建促发展”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官文明素质为核心,立足审判工作,不断推进全院三个文明建设,树立了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干警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27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干警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意识。通过报告会、交流会、专题演讲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向先进典型学习的 创先争优 活动,教育干警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树立了享誉全省的蓝晓娜这位优秀法官代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借助全市法院系统巡回报告契机,运用电视台、报刊等媒体资源,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提高干警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
三、强化环境和载体建设,树立文明行业新风
为全面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我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率先以各级文明办活动为主体,强化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下大力气抓好环境和载体建设,进一步树立司法文明新形象。
(一)优化人文环境,推进创建步伐。先后投入400余万元装修办公楼和审判法庭,新建和改建会议室2个、中小型审判庭7个,法院使用面积达到5300平方米,形成办公区、审判区、立案区、执行区 四区分立 的办公格局。并投资20余万元对信息网、局域网进行了专网升级,建成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目前,法院干警每人一间办公室、一部电话、一台电脑、四人一辆公务用车。
坚持以人为本,推出 四项举措 ,进一步优化从优待警。为法官落实了法官津贴,为干警定期体检,购买健康保险,设立廉政保证金,充分展现对干警的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步伐。
(二)强化窗口服务,树立便民形象。院党组研究制定了 五个一 服务要求和 五心 服务标准,进一步增强干警服务意识。实行 一站式服务 、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在立案大厅设立
法院坚持“以创建促发展”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官文明素质为核心,立足审判工作,不断推进全院三个文明建设,树立了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公告显示屏、引导台,开辟接待室和休息室,配齐便民常备用品。全力打造 文明、便捷、优质、高效 的司法服务品牌。三年来,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0余万元,巡回法庭登门处理纠纷500余件,诉前调解案件近百件。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创新活动载体,打造创建亮点。在上级部门的组织领导下,我院以创建 三优文明城 、 爱黑河、讲文明 、 文明过马路,礼让斑马线 、 四走进 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委构建 民心工程 ,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全力打造创建工作亮点,促进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一是开展 青年文明号 、 办案能手 、 文明干警 、 文明庭室 、 优秀共产党员 评比活动。制定 文明干警 、 文明庭室 评比条件及标准,规范文明用语和审判忌语,在立案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予以公示。提升干警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二是开展走访慰问、参观学习、徒步健身、文体竞赛、文明礼仪、美化亮化等系列活动,积极营造讲道德、讲诚信、讲奉献、讲服务的浓厚氛围。三是在传统节日,开展诗歌朗诵、演讲比赛、篮球比赛、棋类竞赛、春节联欢、春游、户外徒步、滑雪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全市政法系统率先组建篮球队、鼓乐队和舞蹈队,打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品牌。四是深入军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拥军活动,为部队官兵宣讲法制课、解答法律咨询,进行文艺联欢,举进篮球比赛,得到部队领导和广大官兵的热烈欢迎。开通法律拥军 绿色通道 对涉军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有效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五是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开展 包村帮扶 活动,活动中,对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进行捐助,并出资10万余元,为该村购置健身器材、修建文化广场、出资抗旱打井、购置电脑桌椅等办公设备,开展送法送医下乡活动,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切实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积极为文明村建设做贡献。六是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捐助和社会公益活动。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6万余元,无偿献
法院坚持“以创建促发展”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官文明素质为核心,立足审判工作,不断推进全院三个文明建设,树立了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血50余人次,各种形式助学20余人次,义务植树80余人次,义务清理环境卫生100余人次,把献爱心工作落到实处。七是通过 法律六进 、 法律大集 等形式,积极开展 五五普法 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法律咨询联系卡1000余张,开展法制讲座6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5000多人,让公民。积极营造知法、守法的法治舆论氛围。
(四)广泛征求意见,加强社会监督。积极拓宽司法与民意沟通渠道,通过聘请执法监督员、上门走访调查,以及主动邀请来院旁听观摩庭审和座谈等形式,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各界反馈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强化业务职能,确保创建见实效
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我们把创建活动与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起来,把 一切方便当事人 、 一切为大局服务 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并时时贯彻到审判工作中,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司法审判成绩显著。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各类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审判工作,结合我区春秋防火形势,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打击力度,通过依法打击一批人,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判处一起侵害外国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保护了外国游客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开放形象。2007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一审诉讼案件6981件,审结6772件,结案率97%,调解、撤诉率74.2%,共受理执行案件2170件,执结1984件,执结标的额达1.2亿元。
(二)司法服务坚强有力。妥善处理合同、侵权、拆迁补偿、土地承包、劳资等各类纠纷2250件。深入开展 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 活动,对市区重点企业,上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防范法律风险;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实行有效的司法援助,予以减缓诉讼费;对涉及企业的案件,优先立案、
法院坚持“以创建促发展”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官文明素质为核心,立足审判工作,不断推进全院三个文明建设,树立了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年来,共走访企业35家,为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司法管理科学健全。不断完善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包括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审委会议事规则、车通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考勤制度等26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加大业务监督指导,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后勤保障。通过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运用培养和激励手段,发挥司法政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创性,使我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
近年来,爱辉区法院坚持 三个文明 建设全面、协调、科学发展,全院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2007年以来,我院先后被评为 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 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 、 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 全省打击刑事犯罪‘秋风行动’先进基层单位 、 全省法官廉政建设工程示范单位 、 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 全市爱国拥军先进集体 等100余项国家、省、市、区级荣誉称号;院党组班子连续两年被爱辉区委评为 实绩突出领导班子 ;在全市法院系统主要工作考评连续七年名列首位;干部队伍连续七年无违纪;党支部连续十年获得 先进基层党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