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煤电锰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5
发布时间:2024-09-25
中电投绥阳煤电锰一体化项目
国家电投绥阳公司是煤电锰一体化项目是贵州“四个一体化”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国家电投高度重视的项目。项目经过多次调整和优化,目前已经进入整体快速推进阶段,预计2016年8月进入试生产。作为高度市场化产业,其终端产品属完全市场竞争产品,且行业整体处于深度调整期,推动市场化改革是绥阳公司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
根据金元集团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为全力打造“安全、环保、经济”的国内一流示范性煤电锰循环经济产业园,确保贵阳项目建成后成为金元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绥阳公司健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机制体制,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贵阳项目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绥阳公司定位和发展目标
(一)公司定位: 绥阳公司是国家电投贵州金元集团控股、完全市场化运作、负责贵阳煤电锰一体化项目运营管理的国有企业。公司坚持节能、环保、经济发展模式,主要指标实现竞争区域内同行业先进,同行业内盈利能力较强,努力成为金元集团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2016年底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规模效应和一体化效应初步显现,市场化运作模式初步建立;2017年实现铁合金产
能达40万吨/年、水泥产能达130万吨/年,生产技术指标达到竞争区域内行业先进值,努力实现盈亏平衡;2018年,努力使各项生产经营指标达到西南一流、国内领先,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运作机制趋于成熟,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力争成为金元集团新的利润增长点;2020年,绥阳公司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干部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建成“人和效优、绿色环保、西南一流、行业标杆”的煤电锰循环经济一体化产业园。
二、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推进国企改革“三个有利于”的重要论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市场和价值创造为导向,创新国有企业管控模式和激励机制,遵循市场规律,破除国有企业现有体制机制弊端,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依法治企、加强过程监管与合理授权相结合,充分激发企业自主经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内部活力和外部市场竞争力。
(二)遵循原则:
1. 依法治企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现代企业管理规则。
2. “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3. 市场化运作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原则。
4. 薪酬分配市场导向原则:工资基数与行业对标核定,处于行业领先,绩效工资以零利润作为考核基准点进行奖惩。
三、主要业务范围
铁合金生产和销售、水泥生产和销售、电力生产和销售、矿石贸易、物流、粉煤灰和石膏等固废物综合利用和销售、矿山生产和石灰石销售。
绥阳煤电锰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 “绥阳煤电锰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绥阳煤电锰一体化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绥阳县蒲场镇舒家寨
二、建设背景
绥阳煤电锰一体化项目是以中电投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的一项煤电一体化项目。该项目是为适应遵义市“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要求,而由遵义地市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的绥阳县境内,旨在利用绥阳县
优质的煤矿资源作为能源基础,利用当地丰富的矿产资源作为原材料进行煤电化联营。本项目主要包括动力车间工程与40万吨锰系合金异地技改工程。
三、工程概况
动力车间工程规划规模为2×150MW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煤粉炉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锰系合金异地技改工程6台39000kVA、2×25500kVA冶炼炉和1台5000kVA热装精炼炉,总产能40万吨/年(其中:锰硅合金36万吨/年,中低碳锰铁4万吨/年)。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中烟尘、SO2和NOx等大气污染物对环
境空气的影响;
2、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水质影响;
3、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在非正常情况下排放及水淬渣等固体废物存放不当造成淋溶废水渗漏或者外排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燃煤及脱硫灰渣堆放对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的影响;
5、设备运行噪声及交通噪声对周围居民住户的影响;
五、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
(1)动力车间:燃煤锅炉烟气采用高烟囱排放, 2炉合用一根高度为210m、出口内径7m的烟囱;采用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脱硫不设置旁路,脱硫效率不低于96.5%,设备运转率100%,不设GGH。设置脱氮装置,脱氮技术采用SCR工艺,脱氮率不低于88%。
每台锅炉配1台双室五电场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0%。由于脱硫吸收塔的洗涤除尘作用,脱硫系统还可取得50%以上的除尘效果。烟气处理系统总除尘总效率不小于99.95%,烟尘排放浓度可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标准要求;本工程两台150MW机组每台锅炉配2台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93%,有效降低烟尘浓度,确保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小于30mg/Nm3;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2 150MW机组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剂以尿素为主,脱硝效率86%。
(2)锰系合金车间:矿热电炉、精炼电炉各配套建设1套环保除尘装置,即每台冶炼电炉配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设置排放烟囱,烟囱出口内径均为1.5m,烟囱高度30m;工程使用原辅材料含硫量较低,烟气中SO2排放浓度无须治理即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9078-1996)表4二级标准;工程冶炼过程中产生的NOx主要为空气中氮气遇高温后氧化产生,由于项目采用半封闭式矿热炉,采用半自动进料方式,烟气中NOx排放浓度较小,无须治理即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本工程采用布袋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不低于99%,烟尘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表5的相关要求。
(3)强化环境监测管理,分别在动力车间和锰系合金车间安装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烟气中SO2、NOx、烟尘、汞及其化合物等污
染物排放情况。
2、水污染防治对策
动力车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分设工业废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将循环水排水等清水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开,并按“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的原则进行,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尽量回收利用,正常请况下只排放雨水和部分循环水排污水;设立复用水系统,复用水系统水源由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后的回收水组成;正常情况下,处理后的水用于除渣系统和干灰加湿系统,复用水量的不足部分由循环水排污水补充;本工程循环水排水部分回用于输煤系统、公用水系统等,剩余排入新场河。
锰系合金车间生产用水全部循环使用,分为净循环和浊循环两个系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冲渣补充水。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1)从源头控制:要求供货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低噪声设备。设备使用中注意设备保养以保证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减少对外界的噪声影响。
(2)对噪声进行综合治理。
(3)厂区内集中控制室、生产办公楼等,建筑布置上应避免门、窗正对强声源,并尽可能采用吸声建筑材料。厂区边界设置隔声绿化屏障,以降低噪声对环境构成的影响。严格控制运煤车辆及运灰车辆于昼间运行;还应将经过村寨及学校的路段划定为禁鸣路段,严禁车辆鸣笛,减速行驶。
4、固体废物及扬尘污染防治对策
动力车间灰库设除尘装置及干灰调湿装置,干灰搅拌成含水率约20%的湿灰后在灰渣场堆存,可有效减小运输中产生扬尘的可能性;运到灰场的调湿灰应及时铺摊和碾压,使灰面形成具有一定厚度的硬壳层,减少对已碾压灰面的扰动、破坏,保证灰面光滑平整,增强其抗风能力;设置喷洒系统,适当洒水,保证灰面含水量以增大灰粒间的凝聚力,防止灰尘飞扬,运行作业时应注意喷洒均匀,严禁集中冲刷;对于进出灰场的道路及时进行清理,洒水防尘;最终堆灰面采用块石护面保护,较长时间的临时堆灰面采用粗炉渣护面,最终堆灰面覆造地;灰场运行到设计高程后,及时覆土还耕;每天合理喷洒间隔,在大风季节还必须缩短喷洒间隔,增加喷淋次数和喷淋强度,使硬化灰面尽量保持较高的水份;综合利用用户自备干灰车外运干灰,应要求干灰用户采用密封罐车外运干灰或袋式运干灰。绥阳化工基地内将配套建设水泥厂,水泥厂每年将消耗粉煤灰和脱硫石膏。
锰系合金车间固体废物主要有冶炼废渣和收集烟尘、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沉淀池底泥等。产生的水淬渣收集后暂堆存水淬渣堆场,并及时运出外卖,精炼电炉产生的干渣及除尘系统收集的烟尘回收返回矿热电炉作为配料进行冶炼,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运至桐梓县生活垃圾场处理,沉淀池底泥返回原料堆场,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相应处理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结论
绥阳煤电锰一体化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书
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相关环保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工程生产过程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项目厂区周边居民以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2)公示方式:厂区附近张贴第二次公告,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第二次公告及简本同时在当地公开网站公布。简本也可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处查阅;如有必要,也可向环评单位直接索取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名称:中电投绥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傅云 联系电话:13709452992
(2)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贵阳市金阳新区黔灵山路217号。
邮编:550002
联系人:熊娅; 联系电话(兼传真):0851-5521763; 邮箱:gongzhogncanyu@http://www.77c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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