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措并举,强化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监管,注重发挥资金资用效益的最大化
时间:2025-02-24
时间:2025-02-24
县四措并举,强化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监管,注重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一是严格项目审批。县乡各涉农单位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全县项目发展统一规划和产业政策,经向县财政局、强农惠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初步考察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立项:同时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对投资较大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统一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主管部门联合验收,填写验收报告。二是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确定后,单位自筹资金到位后,同财政资金捆绑使用,对强农惠农资金严格实行,报账核算、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管理制度,对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项目供贷单位,涉及农民补贴范围的项目资金,由“一卡通”迅速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三是健全项目档案资料。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后,项目所有的资料,实行分类管理、专人负责、专人保管的制度。项目的档案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保存期为10年。四是建立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全面、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对单项投资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的内容主要从方案制定、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与管理、信息宣传、项目效益到违规违纪行为等七个方面进行。绩效考评由财政局会同涉农部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考评以年度为周期,实行百分制,计分采用量化
指标,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县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绩效突出的项目采取正当的方式予以奖励,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纳入一票否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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