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深圳市爆破行业工程项目安全评估、评审及评定导则》中爆破工程分
时间: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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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爆破工程分级管理办法
本办法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建设部批准的《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08),并结合深圳市有关管理规定制定。
1. 深圳市爆破工程一律按照C级(含C级)以上进行分级管理。
2. 深圳市爆破工程应按相应级别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审批。
3. 各类爆破工程分级列于表G.1(见《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4.1.2部分)。
表G.1 爆破工程分级
4. 城镇及复杂环境石方爆破工程,对复杂环境应分类区别,露
天石方爆破复杂环境分为A、B、C三类 (见《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08)中第一章露天爆破工程说明):
(1)A类复杂环境指爆破范围至国家一、二级文物,极重要设施、极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建(构)筑物等距离50m以内,或至国家三级文物、省级文物、重要设施、民房、办公楼、厂房等距离10m以内。
(2)B类复杂环境指爆破范围至国家一、二级文物,极重要设施、极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建(构)筑物等距离大于50m、小于或等于100m,或至国家三级文物、省级文物、重要设施、民房、办公楼、厂房等距离大于10m、小于或等于50m。
(3)C类复杂环境指爆破范围至国家一、二级文物,极重要设施、极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建(构)筑物等距离大于100m、小于200m,或至国家三级文物、省级文物、重要设施、民房、办公楼、厂房等距离大于50m、小于100m。
5. 拆除爆破工程及复杂环境深孔爆破工程,除按表G.1规定的药量进行分级外,还应按下列环境条件和拆除对象进行级别调整(见《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4.1.3部分)。
(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属A级:
——环境十分复杂;
——拆除的楼房超过10层,厂房高度超过30m,烟囱高度超过80m,塔高度超过50m;
——一级、二级水利水电枢纽的主体建筑、围堰、堤坝和挡水
岩坎。
(2)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属B级:
——环境复杂;
——拆除的楼房5层~10层,厂房高度15m~30m,烟囱高度50m~80m,塔高度30m~50m;
——三级水利水电枢纽的主体建筑、围堰、堤坝和挡水岩坎。
(3)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属C级:
——环境不复杂;
——拆除楼房低于五层,厂房高度低于15m,烟囱高度低于50m,塔的高度低于30m;
——四级、五级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主体建筑、围堰、堤坝和挡水岩坎。
6. 根据爆破工程的复杂程度和爆破作业环境的特殊要求,应由设计、安全评估和审批单位商定,适当提高相应爆破工程的管理级别(见《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4.1.4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