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告(12)
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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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计划解决山格镇、小溪镇、南胜镇、霞寨镇等4个乡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7.3264万人,投资193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378.5万元。
2010年计划解决国强乡(2006年已解决规划内饮水不安全人口3376人,余下规划内5348人)、芦溪镇(2007年已解决规划内饮水不安全人口8865人,余下规划内4891人)、崎岭乡、九峰镇、长乐乡、秀峰乡、安厚农场、五寨农场等8个乡镇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
6.2283万人,投资160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286万元。
5.3 农民自筹能力及对水费负担能力分析
从农村自来水建设和发展来看,自来水工程一定要有专人管理、计量收费,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才有着落,供水才能保障,工程才能走上良性循环。从我县的实践来看,建设农村饮水工程,上级补助的工程款和村民集资款建设人饮工程,通过一事一议,计量收费的标准应满足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工程维修养护费用。
6 经济和环境影响评价
6.1效益分析
6.1.1社会效益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可以解决23.027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一项促进小康社会建设有重要措施,也是“三个成表”精神在水利工作的重要体现工程建设完成后,可以改善广大农民身体健康,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的发展。
6.1.2 经济效益
主要表现在外部效果,产生的效益除了可以定量计算外,大部分表现在难以用货币量化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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