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承诺
发布时间: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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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管理方针
实验室的管理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前,要对所有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水平,防止潜在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开展实验活动过程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到检验监测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围绕生物安全管理,有计划地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当检验工作发生突发安全事件(事故)时,要把人的安全放在第一。
管理目标
1、贯彻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针,建立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的管理体系,努力把本实验室建设成为能够保障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环境友好的、符合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标准、满足检验和研究工作需要的临床实验室。
2、确保检验科所有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在用仪器设备完好率在99%以上;
3、确保本实验室不发生安全事故。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申请人申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对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告知的义务,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所报备案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准确的、真实的、有效的。
2、在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中,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的要求。
3、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制度,实行操作人员培训上岗制度
4、根据核准的内容从事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不擅自改变病原微生物检测项目范围。
本申请人保证:如违反了国家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日期: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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