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额信贷发展问题报告
时间:2026-01-22
时间:2026-01-22
中国小额信贷发展问题报告
前言:小额信贷又称“微型贷款”,最早以“行动研究项目”产生于世界最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孟加拉国)。起初仅是作为一种特殊的信贷方式,以特定地区(低收入者相对集中区)为区域,建立一种目标完全不同于传统银行的金融制度,在特殊的信贷传递制度和条件下,直接向本国或地区的目标群体(低收入者)尤其是低收入的妇女及农村贫困妇女提供稳定持续的生产性经营贷款及综合技术服务,旨在使千千万万低收入者获得自我就业和发展的机会,促使其走向自我生存和发展道路 。
一.小额信贷的内容。
特定的目标(贷款仅指向贫困人口,尤其是贫困妇女)、特殊的制度(有效组织、小额发放、分期偿还、合理储蓄、有偿贷款、持续获贷、活动公开和严格管理)、专门的组织(为实现扶贫目标专门设立的机构)和宽松的环境(良好的政策、市场和技术条件)是小额信贷的四个基本要素和内容。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构成了该扶贫系统的有机整体。
二、在我国产生的背景。
我国是一个大国,且属发展中国家,由于社会、自然、历史和经济不平衡发展等原因部分省区仍处在经济不发达状态之中。实践表明,以区域开发为主征的扶贫政策及措施的贯彻实施,无疑对增加当地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以及地区经济整体增长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以贫困地区而非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为主体对象的扶贫方式,并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