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时间:2026-01-19
时间:2026-01-19
恩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4年度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恩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经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及国务院、省、市、区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政策具体实施意见,努力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十五”人口目标任务,确保计划生育任务达标完成。特拟定以下条项,共创先进单位。
一、认真宣传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严格控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指标,认真贯彻落实“七不准”,确保本单位出生率、晚婚率、晚孕率、独生子女领证率、节育率实现五个百分百,堵塞计划外生育,如有发现,立即采取补救办法。
三、强化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教育面达100%,健全基础建设,做到完整、准确、入帐相符、便于管理。
四、巩固发展完善局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充分发挥监督
管理作用,要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把好外来工计划生育关,补齐外来工的婚育证明,健全档案,有出租厂房的企业应签订计生合同,落实责任制。
五、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人与办事人员,切实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定期会议记录,资料齐全,归档备查。要关心妇女,健全普查制度,发现情况及时补救、医治、堵住计划外生育,及时纠正计生违反政策现象产生,切实做到万无一失的要求。
六、在人力、财力、物力、工作时间上给予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保证计生工作的硬件、环境。恩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恩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相关科室
签字 : 责任人:
2014年3月16日
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综治消防工作及相关精神,改善全局消防安全环境,稳定火灾形势,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制定本责任状。
一、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与所属各部门、岗位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检查、考核,兑现奖惩。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逐年增加消防经费投入。
(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按照国家、省、州、市有关要求,完成规定的消防专项治理任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问题和重点时段,自主开展消防专项治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做到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格审核、检查、验收程序。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七)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八)按照规范化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本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并实行标识化警示,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重大节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九)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十)认真开展本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活动,提高单位“四个能力”。
(十一)组织开展 “零火灾”单位创建活动,确保本单位无重大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考核和奖惩
(一)责任状检查考核细则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另行制定。 (二)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安全检查。部门要落实逐级检查考核奖惩机制。
(三)考核采取百分制,考评得分在前3位的为先进科室,通报表彰;考评得分低于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科室,通报批评。
(四)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恩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局长(签字):
相关科室 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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